油价是怎样定价的_油价是根据什么涨跌
1.石油是怎样标价的?
2.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3.中石化油价价格是哪里定的
4.原油定价标准是什么?
5.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石油是怎样标价的?
摘要:汽油价格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国汽油价格的制定是有国家法案调节的,油价由原油价格、相关税费、流通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四部分组成,零售成品油企业可以自行制定零售价格,不高于国家规定即可。汽油价格上涨,主要原因就是国际油价上涨,此外,税费增加和市场变化也是油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汽油涨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吧。一、汽油是怎么定价的
汽油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民众的生活成本,那么汽油价格是怎么制定的呢?
在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是根据一系列法案制定的,包括1998年发布的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改革计划、2008年发布的产品价格和税制改革措施以及之后的调整。我国成品油的调节方式分为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包括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
政府决定的汽油价格主要有四个组成部分:原油价格、相关税费、流通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在政府指导定价过程中,政府可以分别设定每桶原油的上限和下限来控制成品油的基准价格。通常,政府会限制最高零售和批发价格。
零售成品油企业可以自行制定零售价格,前提是该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汽油和柴油零售价格。零售和批发的最高价格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每次汽油价格调整之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会提前进行汽油价格调整预告。
二、汽油涨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世界经济对原油的依赖性(不可或缺和难以替代)与原油储量和产量的限制,使原油价格对影响供求两方面的因素十分敏感,且波动性较大;汽油涨价不仅影响到车主的加油成本,日常生活中的一系列物资也会随着涨价,那么汽车为什么会涨价呢?油价上涨的原因是什么?
1、由于我国很大一部分石油都是从国外进口的,所以国内油价的变化,主要是受到国际油价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汽油涨价主要与国际油价上涨有关,国际油价上涨主要在于需求的增长速度快于供应速度;另外,原油市场的投机与市场预期往往加大了原油价格的波动,也可能导致油价上涨。疫情以来,汽油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海外大面积的原油开采工作呆滞,影响供应总量,从而影响价格。
2、另一方面,我国油价中还有一部分是相关的税费,税制或税额改变也会影响到汽油的价格,比如增加税额就会导致油价上涨。
3、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市场变化,市场变化也是会影响油价的,市场主要取决于地区差变化,有些地方的人口使用油量比较多,那么这个地方的价格往往油价会高一些。
三、油价上涨有什么影响
油价上涨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增加了车主的出行成本,现在虽然在推广新能源汽车,但汽油车仍是主流,油价稍微上涨,出行成本就会增加一截;当然,这也有一定的有利影响,那就是部分车主会为节省油费而改乘公共交通出行,减缓了交通拥堵,有利于环保。
汽油价格上涨的间接影响则是带来物价的上涨,因为运输车辆也是烧汽油的,而且运输车动辄一两百升的加油量受油价影响更大,粮食,蔬菜等这些生活物资的运输成本上升,会直接影响到需求端的价格。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石油价格的标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程序,随着全球石油贸易的发展,产生了不同的石油标价方法。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一价格指的是以沙特的轻油为基准的标准原油价格,是20世纪60年代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与西方跨国公司降低“标价”行为进行抗争的结果。在60年代后期特别是70年代初以来,在历次部长级会议上,OPEC都会公布标准原油价格作为当时统一的官价。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非OPEC产油量的增长,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价”已不起多大作用,取而代之的是以世界上7种原油计算的平均价格(7种原油一揽子价格)来决定该组织成员国各自的原油价格。7种原油的平均价即是参考价,然后按原油的质量和运费价进行调整。
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是非OPEC成员的产油国自己制定的油价体系。它一般参照OPEC油价体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而上下浮动。
现货市场价格 20世纪70年代以前,石油现货市场仅仅是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手段。石油现货交易量只占世界总石油贸易量的5%以下,现货价格一般只反映长期合同超产部分的销售价格。因此,这个阶段的石油现货市场称为剩余市场(Residua1 Market)。1973年石油危机后,随着现货交易量及其在世界石油市场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石油现货市场由单纯的剩余市场演变为反映原油的生产、炼制成本、利润的边际市场(Margina1 Market),现货价格也逐渐成为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为了摆脱死板的定价束缚,一些长期贸易合同开始与现货市场价格挂起钩来。这种长期合同与现货市场价格挂钩的做法一般采用两种挂钩方式,一种是按周、按月或按季度通过谈判商定价格的形式;另一种是以计算现货价格平均数(按月、双周、周)来确定合同油价。石油现货市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实际现货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一些机构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跟踪而对一些市场价格水平所做的估价。
期货交易价格 买卖双方通过在石油期货市场上的公开竞价,对未来时间的“石油标准合约”在价格、数量和交货地点上,优先取得认同而形成的油价为石油期货价。
从近几年的原油价格波动情况看,期货市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价格发现功能,期货价格已成为国家原油价格变化的预先指标。石油期货交易所的公开竞价交易方式形成了市场对未来供需关系的信号,交易所向世界各地实时公布交易行情,石油贸易商可以随时得到价格资料,这些因素都促使石油期货价格成为石油市场的基准价。据普氏、阿格斯等世界权威石油价格指数管理机构介绍,在确定原油和油品价格水平时,石油期货交易所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以货易货价格 OPEC成员国在出口其生产的原油时必须遵守成员国之间共同商定的官方价格,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有些急需资金的成员国为了补充物资,需要多采石油,但是又要遵守OPEC的产量配额。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有些国家就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交换其想要的物资。采用这种方式时,其原油价格虽然是按照OPEC官方价格计算,但由于所换物资的价格高于一般市场价,所以实际上以货易货的油价往往低于官方价格,因而这是在市场疲软情况下一种更加隐蔽的价格折扣方法和交易手段。
以货易货最基本的形式是用石油换取专门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此外还有以油抵债、以油换油、回购交易等多种形式。
净回值价格 又称为倒算净价格(Net Back Pricing)。一般来说净回值是以消费市场上成品油的现货价乘以各自的收益率为基数,扣除运费、炼油厂的加工费及炼油商的利润后,计算出的原油离岸价。这种定价体系的实质是把价格下降风险全部转移到原油销售一边,从而保证了炼油商的利益,因而适合于原油市场相对过剩的情况。1985年沙特阿拉伯就是在当时原油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油价体系来争夺失去的市场份额的。
价格指数 信息已成为一种战略资源,许多著名的资讯机构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即时采集世界各地石油成交价格,从而形成对于某种油品的权威报价。目前广泛采用的报价系统和价格指数有:普氏报价(P1atts)、阿格斯报价(Petro1eumArgus)、路透社报价(ReutersEnergy)、美联社报价(Te1erate)、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瑞木(RIM)。原油现货市场的报价大多采用离岸价(FOB),有些油种采用到岸价(CIF)。
中石化油价价格是哪里定的
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97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资源国的利益。石油资源国的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97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97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97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采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资源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采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采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采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采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交易所”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采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采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采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采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原油定价标准是什么?
中石化油价价格是地方油价也是国家定价。根据公开信息,国内的油价是由政府在与国际油价相关联后,再进行我国成品油的统一定价。中国油价的定价权是在“三桶油”身上的,当然这个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环境因素,资源储备,税款等等。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在讨论原油价格时,我们会遇到一些标准的单位:(1)欧洲的布伦特(此名源自一个北海油田)原油价格;(2)美国用WTI(West Texas Intermediate,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原油价格;(3)中东用迪拜原油价格。所有其他的原油价格都是以此为基准制定的,价格也取决于原油的品质(密度、含硫量等)。原油价格都是以美元/桶来计量的;石油产品价格为美元/吨;天然气产品价格表示为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为简化起见,原油价格意味着布伦特原油价格,它是所有进口到欧洲石油的基准价。然而,在谈论长期的石油价格时,就必须知道是名义上的价格还是美元价,或者是实价还是定值美元价。前者是当时即付的价格,后者是将长期交易中美元购买力变动因素消除以后的实际价格。由于交易中所提出的关于石油燃料和石油桶的比率的价格会波动,所以实际交易价的波动范围极大。关于石油价格的参考往往也就是在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输往俄克拉荷马州库欣的WTI/轻质原油的零售价,或者是在跨州交易所(ICE)进行交易的输往萨洛姆湾布伦特原油价格,在该交易所,国际石油交易所(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xchange)就与ICE合为一体。1桶原油(美制加仑或约159升)的价格高度依赖于它的等级(由密度或API度以及含硫量决定)和产地。绝大多数原油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而多以跨国买卖为基础进行交易,多以由Argus Media Ltd和Platts等定价机构确定的原油等级作为参考标准。其他一些重要的基准点包括迪拜价格、马来西亚塔皮斯(Tapis)轻质原油价格和欧佩克一揽子价格。美国能源信息署应用进口炼油厂收购价格(the Imported Refiner Acquisition Cost),所有通过进口进入美国的石油的平均价格都是以世界石油价格计算的。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我国原油定价机制:目前国内现货市场多数采用的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也叫分散式柜台交易现货原油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在大宗商品交易上,做市商制度表现出更强劲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扩展资料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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