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油价文件_国资委油价调整
1.通知:今晚24时油价大跌,今年“第五次油价下跌”,别急着加油!
2.74号文 国资委 虚假贸易
3.油价即将下跌,猪价、粮价有变!3个好消息!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渔业生产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渔业生产者,包括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第五条 补助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捕捞日志。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
(三)内陆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内陆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控制在农业部2008年核定数据范围内,并纳入省级数据库管理。
(四)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以下简称养殖证)和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
(五)远洋捕捞渔船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
(六)除农业部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渔船一律领取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不得重复领取国内渔业补助资金。
第六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七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助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补助用油量核算原则:
(一)补助用油量的核算原则上以2008年为上限。农业部根据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渔船和养殖证等情况,考虑增、减变化因素,商财政部核算确定补助用油量。
(二)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按照捕捞作业类型和渔船主机总功率进行核算确定。养殖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按照养殖证确认面积和实际使用的养殖机动渔船功率情况进行核算确定,单位养殖水面标准可补助养殖机动渔船主机功率不得超过1.4千瓦/公顷,小于1.4千瓦/公顷的,按实际功率数核准。
农业部根据渔船种类、作业类型、平均作业时间提出机动渔船用油量测算参考标准。
(三)跨省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的核算截至补助年度的12月31日,补助用油量由农业部计入渔船买入省(区、市),补助资金由该省(区、市)负责发放。省内购置渔船照此执行。
跨省买卖渔船手续办结时间以农业部批准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时间为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机动渔船管理和养殖证发放数据库,完整准确地记录本辖区渔船和养殖证情况。
第十条 年度终了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补助申请表,内容包括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船主和养殖证基础信息、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有无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等。
第十一条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补助申请表进行初核、汇总,并对渔业生产者的补助申请资格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点公示渔船在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公示结束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八条进行补助用油量测算,并于2月底前将补助年度内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机动渔船统计和补助用油量测算情况逐级报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二条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第八条对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测算,并于3月20日前,以书面文件将本省(区、市)上年度《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和《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以及《中央财政远洋渔业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上报农业部,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并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介质报送电子表格。
第十三条 农业部收到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后,根据第八条审核和测算国内渔业补助用油总量和分省(区、市)补助用油量、远洋渔业补助用油总量和分企业补助用油量,附带全部渔船船名册,于4月10日前函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四条 财政部根据农业部报送的上年度渔业补助用油量,按照补助标准,测算确定各省(区、市)上年度国内渔业和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中央企业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于4月30日前,下达相关省(区、市)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资金下达文件同时抄送农业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五条 远洋渔业分企业及代理渔船补助用油量及资金规模由农业部于5月15日前书面通知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抄送财政部和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据此进行发放,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六条 国内渔业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资金下达文件制定具体发放方案,及时下拨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公示后,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下达后,为保证补助资金落实到柴油成本支付方,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核定的各远洋渔业企业自有渔船和代理渔船的补助金额,对企业自有渔船,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对企业代理或租赁渔船,根据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代理企业与被代理或租赁渔船的船东签订的享受补助协议,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柴油成本直接负担者。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上年渔业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包括文字总结、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介质报送的《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远洋渔业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以正式文件报送财政部和农业部,抄送审计署。
第十九条 中央财政将会同农业、审计部门,对地方各级渔业部门和补助资金受益对象申报的渔船、养殖证、生产作业等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进度、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省级财政、渔业、监察、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本省(区、市)补助资金申报、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被永久取消渔业补助资金领取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 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助或扣减补助。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渔业主管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今晚24时油价大跌,今年“第五次油价下跌”,别急着加油!
进入中石化系统。
等公司把油价下发到系统后进行数据通讯,等油价信息接受成功后绿的代表成功,点击管控主界面,退出管控,点击电脑桌面的起点,进入起点后再点击左边的根目录,然后点击右边的smc20、txt、down,复制油价文件,把该文件粘贴到文件夹insert,粘贴完成后把down下的所有文件都删掉,关闭该界面,点击管控就可以接收到油价了。
74号文 国资委 虚假贸易
今日国际油价显著上涨美国能源信息局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美国商业原油库存为4.844亿桶,环比下降800万桶,显著超出市场预期。截至当日收盘,纽约商品交易所12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1.49美元,收于每桶39.15美元,涨幅为3.96%。2021年1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上涨1.52美元,收于每桶41.23美元,涨幅为3.83%。
今晚24时油价大跌
虽然国际油价大幅上涨,但国际原油均价目前依旧保持在40美元/桶地板价下方。本轮油价调整统计的10个工作日,在今天全部执行完毕,全国加油站将在今天晚上12点(11月5日24时)下跌油价,预计下调165元/吨,按升计算预计下跌0.13元/升-0.15元/升(最终下跌幅度会有一点差别,请以今天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文件为准),11月油价重新下跌。
今年“第五次油价下跌”
今晚12点油价重新下跌,提醒诸位车主别急着加油!
通知:今天星期四,今晚24时,全国加油站统一下调油价,现在距离油价下跌的时间不到15小时,请诸位车友君通知亲朋好友,需要加油的再等等,在今晚12点油价下跌后再去加油!
今晚油价下跌落实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金额为汽柴油价格分别下调165元/吨
折每公升价约下调:
92汽油?下调?0.13元/升
95汽油?下调?0.13-0.14元/升
98汽油?下调?0.14-0.15元/升?
0号柴油?下调?0.14元/升
-10号柴油?下调?0.15元/升
今晚24时油价下跌落实后,将实现2020年“第五次油价下跌”,如若按一般私家车以一箱油50升计算,按照此下跌幅度计算,加满一箱容量在50L的92号汽油,车主将可省6元左右。如加上今年前20次油价调整互抵后,车主可省95元左右了。
2020年这21次油价调整走势表
下面来看下国内油价行情方面:今天11月5日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部分地区汽柴油报价情况;11月5日,河北加油站的油价:国六0#车柴5.34元/升;国六E92#汽油为5.74元/升;国六95#汽油6.06元/升。11月5日,海南油价:国六0#柴油价格上限为5.44元/升;国六92#汽油的价格上限为6.87元/升;国六95#汽油价格上限为7.28元/升。重庆加油站国六92#汽油为7480元/吨,5.83元/升;重庆国六95#汽油为7921元/吨,6.16元/升;重庆国六E98#汽油6.94元/升。以上仅供参考。请参考各地加油站的实际交易情况。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油价即将下跌,猪价、粮价有变!3个好消息!
74号文是国资委针对虚假贸易问题发布的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贸易行为,防止虚假贸易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一、74号文的主要内容
74号文对虚假贸易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列举了多种虚假贸易行为,如虚构交易、伪造单据、虚报价格等。文件强调,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加强内部管理,防止虚假贸易的发生。同时,国资委还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虚假贸易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虚假贸易的危害
虚假贸易不仅会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失真,损害投资者利益,还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市场动荡。此外,虚假贸易还会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打击虚假贸易、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三、防止虚假贸易的措施
为了防止虚假贸易的发生,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共同打击虚假贸易行为。此外,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贸易的发生。
综上所述:
74号文是国资委针对虚假贸易问题发布的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贸易行为,防止虚假贸易的发生。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并与外部监管机构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打击虚假贸易行为。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
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2023年一转眼已经来到2月上旬。
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全面推进之下,2023年农业农村已经迎来了一系列的政策利好。
虽然现在新年度中央一号文件还未发布,但是从已经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再次为我们说明了,在今年国家针对三农方面还会继续加大投入。
今天老道要为大家收藏一下进入到2月份之后国内汽、柴油价格调整的相关消息。
同时针对猪价、粮价的走势趋势也有三个好消息,希望广大的猪养殖户们有所了解,猪价、粮价在2月份即将迎来上涨,希望大家能够把握住猪价、粮价的利好行情,找到属于自己的增收机会,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随着2月份的正式开始,在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新一轮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相关情况。
按照油价调整的最新情况来看,在2月3日国内汽、柴油价格再次迎来上调,受到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国内汽、柴油价格总体涨幅维持在200~210元每吨,相当于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价格每升上涨幅度在0.17~0.20元,现在92号汽油平均价格在7.80元每升。
不过随着成品油价调整完成之后,在这两天国际原油市场再次迎来了剧烈震荡,一路上涨的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开始迎来大幅下跌。
尤其是受到全球油价剧烈波动影响,WTI原油价格连续五天也在下跌,跌幅高达6.91%,这也是自2023年1月11日以来全球油价的新低。
受到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影响,预计在2月17日启动的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当中,国内汽、柴油价格预计跌幅将维持在320元每吨,相当于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价格总体跌幅在0.24至0.29元每升。
现在距离2月17日还有一段时间,相信随着全球原油价格的持续动荡,未来国内汽柴油价格还有进一步下跌的趋势,届时老道也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带来具体分析。
除了关于油价调整的利好消息之外,涉及到猪价、粮价方面,进入到2月份以来也迎来了一系列的利好转变。
生猪价格在2月份经过短期震荡之后,在近期已经迎来了反弹上涨。
粮食价格也一改之前的阴霾,个别企业正式上调了玉米、大豆收购价。
从政策调控的角度来看,有三个好消息,希望广大的种养殖户们有所了解!
好消息1:在2023年,国家针对猪价粮价的监管力度还会持续加大,而且现行的调控战略依然是以稳价保供为主,目前生猪价格经过连番震荡之后,已经处在本年度内的较低水平,基层猪粮比甚至已经低于5:1。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相关调控要求来看,在2月中旬新一轮的储备收储或将再次启动。
不过根据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测情况来说,未来生猪供应量还有迎来进一步增长的趋势,猪价不排除在短期之内还会迎来小幅下跌。
好消息2:针对粮食产业方面,国家也再次明确了会继续加大粮食产业的扶持力度。
一方面呢,今年会全面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加大粮食补贴力度,进一步降低农民的种地风险。
所以在今年粮补迎来全面提升的基础已经形成,对于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来说,希望大家能够密切收藏粮食补贴的相关消息。
好消息3:在今年国家针对粮食市场行情的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
尤其是针对一些地区可能存在的粮食购销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一些地区出现的坑农害农事件也会加大整治。
从具体的粮食收购方面,中粮、中储粮等粮食加工企业也将继续稳定收购玉米、大豆,这将全面保障基层粮食价格在平稳之中迎来改善。
通过以上三个好消息来看,2023年。
国家针对三农方面还将推进、制定更多的利好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种养殖收益。
在这里老道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的粮价、猪价系列调控政策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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