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2.请问南京的集资房有土地证吗?

3.南京买经济适用房划算吗?

4.江苏省“点名”南京、无锡、苏州 率先实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5.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指导价格是什么意思

6.南京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7.想在南京买二手房,请问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现在是怎样的?

南京土地出让金价格表公示_南京土地出售

您好,、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对于前两种小产权来讲,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对于第三种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2、拆迁难补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3、质量难保证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4、配套不完善几乎都没有暖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5、遗赠麻烦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虽然小产权房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风险,但是由于低廉的价格还是会吸引一部分投机者,所以针对小产权房的纠纷层出不穷,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另外,在买房时,有些开发商会隐瞒小产权的事实,造成购房者的损失,所以在购房时,需要严格审阅房屋的产权,最好能有专业的律师陪同,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好,那主要要看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因为国家对小产权房是严禁买卖的,只能由农民自住。如果您买了小产权房之后,如果卖出的农民守信,国家又不征收的话,那您就可以一直住下去,由于价格低,所以比较合算;但如果卖出的农民不守信(例如几年后看看房价涨了,他要收回的话),或者遇到国家征收那里的土地,那您就惨了,能得到的补偿很少。这类新闻很多,您可在网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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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因征地和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的人,将安置房进行买卖、可以改善经济。安置房满五年后,补缴完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让安置房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买卖了。但是,具体应该怎样操作,还是要看地方政府的用地指标。因为有的安置房即使超过五年,仍然不能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社区网论坛商铺)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你要确定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产证,一般和商品房一样,在6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动迁房满3年才可入市交易,所以你还需确认房子是否满3年,这样交易相对风险低一点。

拆迁安置房的优势有哪些

1、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请问南京的集资房有土地证吗?

二手房在进行二次交易时,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二手房的房龄。

第二,产权相关问题。

第三,房屋租赁及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第四,物业费用问题。

第五,合同签订问题。

第六,周边环境问题。

#注意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二手房交易正规流程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专业人事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 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还需要确认卖方产权的完整性,了解所购房有没有被抵押,以及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一般来说,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所以有关价格、房况等,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或自己委托机构来详细了解。在决定购买前,消费者应该仔细观察户型是否合理,各种管理是否到位,供电容量是否能够负荷空调等大型家电。查看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有的还应询问小区保安水平、物业管理费及收费标准如何。此外,消费者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比判断二手房的价值。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最后,提醒您,购买二手房时,不要轻信对方,一定要合法、彻底地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必须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过户手续,才算真正换了主人,其他任何单位的保证和公证都不算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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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经济适用房划算吗?

您好,商品房有5证通常所说的五证是指: 第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个证书证明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第三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被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四就是《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第五就是《预售许可证》,允许期房预售和现房销售。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房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如果是想卖《经济适用房》的话,需要找单位签订放弃回购合同,和上市审批表!#你好,有集资房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买卖。

房屋买卖流程

(1)着手准备买房.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2)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电视、网络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购房者需要综合三种媒体的优势,全面细致考察房源信息。

(3)实地看房.选房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选房前你要对容积率、绿化率、公摊、户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4)谈判签定买卖合同.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你好,单位集资房,房产证,土地证属于单位所有,需要出让,可以在单位内职工转让,也可以由单位回购,分配给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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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点名”南京、无锡、苏州 率先实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南京买经济适用房很划算,但是很难申请到,需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比市场通常会便宜很多,性价比也很不错。如果你是中低收入家庭,建议申请,毕竟是一项惠民的工程,而且房源有限,很多人都抢着去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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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的话比较划算,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1、南京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时间以购房发票为准),但是需要房改办出具的“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才能交易。

2、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规定:“除上市房屋外,上市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有第二套家庭人均满17平方产权住房”,需要缴纳个税的缴纳标准同普通住宅买卖的标准,即:房屋全款的1%或者差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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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划算的,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价格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因此经济适用房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政府不仅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房能以“适中”的价格出售。能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

2、质量

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因此,经济适用房建设要体现适用、美观的原则,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齐全,室内生活必需的设施要有,厅房要齐全;在面积上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习惯有很大差别。以市场接受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

3、权利

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土地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权,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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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指导价格是什么意思

8月1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省厅部署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将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供地规模结构和布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江苏省此次政策和此前国务院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比较吻合,也是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中,比较早地提出‘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省份,具有非常好的信号意义。”

来源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热点城市南京、无锡、苏州被“点名”

8月19日,江苏自然资源厅就做好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进行部署,将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并对其他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的监控指导、督促检查、评价考核。

同时,江苏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保障供地规模,优化供地结构,把握供地时序,均衡合理布局。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信息,发布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地块成交结果,落实公开信息责任,引导市场预期;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重点城市的联系指导和监督考核,规范住宅用地出让方案,做好异常交易预案,做好住宅用地市场分析和预判。

“此次政策实际上提到了四点内容,第一、点名了热点三个城市,包括南京、无锡和苏州,其含义是,一些地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必然会更加强化城市主体调控责任;第二、提出供地八字方针,即‘保障、优化、把握、均衡’;第三、公开信息;第四、强化异常地块管控,对于部分异常地块交易,将做好预案和分析。这些内容与国务院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是高度吻合的。”严跃进解读称。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点名的三个城市南京、苏州、无锡的土地市场存在快速升温的现象。根据中原地产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7日,南京、苏州、无锡的土地出让金分别达到1287亿元、882亿元、530亿元,分别位列全国第五名、第七名、第16名,同比增长38.47%、15.55%、91.75%。

以南京为例,由于高溢价地块不断出现,南京已经先后两次调整了土地出让规则,继6月5日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双限”方式出让之后,昨日,南京进一步对土地市场加强调控,触及最高限价时改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还提高了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始价的20%调整为20%-80%,热点区域不低于50%,并要求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等。

地价过热与调控之弦

虽然,受到年初疫情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出现波动,但是,部分城市的土地市场在上半年依然呈现高温态势。

从土地出让金角度来看,截至8月17日,全国50大城市年内卖地金额已经超过2.5万亿元,比2019年同期上涨幅度高达17.4%,其中,杭州、上海、北京、南京、广州的土地出让金总额已经突破千亿元,而杭州也成为唯一一个出让金总额破2000亿元的城市。

从地价上涨层面,根据易居研究院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100个城市居住用地价格为617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2%。

分城市类型来看,今年上半年,4个一线城市居住用地价格为1667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1%;32个二线城市居住用地价格为630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3%;64个三四线城市居住用地价格为426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8%。

全国100城年初累计居住用地价格同比涨幅

在全国36个一、二线城市中,成都、昆明和银川等地价上涨比较快,其上半年同比涨幅分别为61%、59%和57%。在全国64个三、四线城市中,唐山、南通和江阴等地价上涨比较快,其上半年同比涨幅分别为203%、110%和84%。

易居研究院分析称:“从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角度看,地价上涨过快城市势必需要积极管控,尤其是要严查违规资金进入购地市场。在一二线城市中,成都、昆明、银川等城市地价过热,后续需要积极调控以稳定预期。”

另一层面,据媒体报道,央行、住建部将召集部分房地产公司8月20日起在北京面谈,为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债务规模,出台新规对房企按“红-橙-黄-绿”四档管理,并设置了“三道红线”。目前,多家房企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融资新规会使得房企推迟或者取消近期在土地市场的土地投资计划,同时,也使得房企销售回款端压力骤升,从而促使土地市场降温,防止土地市场过热。”

南京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南京经济适用房给消费者指出的价格仅供参考。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是计算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之用,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指导价格是南京经济适用房给消费者指出的价格仅供参考。南京,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是江苏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想在南京买二手房,请问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现在是怎样的?

南京办理过户需的材料:

市区:①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②存量房交易合同;③房屋所有权证;④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⑤资金监管收款凭证;⑥收件资料清单;⑦资金监管代收费用明细单

江宁区:(1)交易申请表;(2)存量房交易合同;(3)房屋所有权证;(4)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新购房证明;(6)土地证原件;(7)契税完税凭证及地税发票

#办理流程:

三方申请卖方(转让方)、买方(受让方、抵押人)、贷款银行(抵押权人)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核发证书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登记)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含抵押权人的金融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

(1)单位提交授权委托书(单位);

(2)个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4转让方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5存量房交易合同

6房屋分层分户图

7主债权合同(不包含抵押条款的,还应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时间及地址:

1、中山路、华侨路大厅(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值班(夏时制12:00-14:30),下午 13:30-17:30 (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2、大光路、中央门大厅(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11:00停止取号,下午13:30-17:30(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值班(夏时制12:00-14:30),下午 13:30-17:30 (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4、仙林大厅(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11:00停止取号,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16:0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5.5% (满5年免交)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50元左右7.评估、中介等费用上下浮动较大,具体可协商。#一、南京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您好,南京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您好,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费用::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