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车交了定金,但是车价和车衣的价格比市场价高,现在想退还定金怎么办?

2.我付了定金,对方却说价钱低了不卖了,可以投诉吗

3.到装修公司下定金6000,可是报价有出入,没下定前,说报价八万,然后等效果图出来可能有偏差,最多不

买车交了定金,但是车价和车衣的价格比市场价高,现在想退还定金怎么办?

交了定金感觉贵了_收了定金价格不对

买车交了定金可以退,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买车定金在卖方不履行车辆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买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值得注意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付了定金,对方却说价钱低了不卖了,可以投诉吗

付了定金,对方说价钱低了不卖了,可以进行投诉。

如果签了合同,并且对方已经收了,那么对方不卖,就违约了,应该按合同付出违约金。

如果对方收了定金,还没有签合同,仅仅是个协议(表示双方要签合同的意愿,所谓邀约)。

而对方不肯签合同,那么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适用定金罚则。但预付款仅仅是在标的物正常交付或者服务正常提供的情况下预付的款项,如有不足,交付预付款的一方再补交剩余的价款即可;在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的一方违约时,如果交付预付款的一方解除合同,其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

定金与押金也不同:一般而言,押金的数额不受定金数额的限制,而且没有定金罚则的适用。押金类型非常多,无法统一确定,甚至有的押金需要清算,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有定金性质的,不能按照定金处理,但是,如果押金和保证金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符合定金构成的,可以按照定金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到装修公司下定金6000,可是报价有出入,没下定前,说报价八万,然后等效果图出来可能有偏差,最多不

哎,你被人忽悠了。

“定金”的话,是退不了的,法律也不支持。

但是“订金”有可能会退。

如果你显示是“定金”,那你被忽悠了。

不过这个情况,很明显是商业欺诈,你可以到工商管理部分投诉,如果他们不退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