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金价格评估报告_金股评级
1.我们是属于高新技术生产型企业,现公司规划几年后要上市,上市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请高手指点
2.哪位给分析一下员工持股啥意思?
3.能不能介绍给我一些关于炒股的术语?
4.广州市股份制企业审计规定
我们是属于高新技术生产型企业,现公司规划几年后要上市,上市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请高手指点
高新技术生产型企业上市分为国内上市和境外上市2种。
1、要成为高科技股的国内上市一般程序是科技部、中科院对申请企业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确认,再由保荐人保荐,证券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市场确定发行价格,证券会核准,在情况正常的条件下,申请企业从保荐人保荐到证券会是否核准的答复时间应该是九十个工作日程。
2、高科技股的境外上市根据所上市的证券的不同,上市的程序可能会有一些区别,但国际上的证交所大凡都是保荐人制度。故而,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主要核心在于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选择投资顾问公司及保荐人的定位上。
3、一个企业从改制到上市一般需要经过繁杂的程序,比如:
确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取得的批准文件;
指定企业股份制改组方案(包括机构设置规划);
筹建股份公司,写给上级机构和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取得批准文件;
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登记,取得批准文件;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取得立项文件;
写给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的资产评估申请报告,取得立项文件;
评估资产,编制评估报告书,直辖市同会计师的业务关系;
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报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取得批准文件;
组织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土地等)的评估确认,程序同上;
取得重要合同协议、各种产权证书。律师界定认证业主及产权;
会计师审计主要发起人前三年会计资料,编制“模拟会计报表”,提出审计报告书;
编制设立股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编制发起人协议书,邀集发起人,认股并签定协议书;
取得各发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简历表,以及决定入股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拟定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发行额和未来三年利润;
编制公司章程,各发起人盖章;
会计师审核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利润,提出审核意见书;
编制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
编制股份募集方案;
发起人缴纳股金,取得会计师提出的验资报告书;
确定公司常年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证券托管机构;
汇总复查文件、批文、各种证书;
律师认定,提出法律意见书;
委托证券登记公司,签订股票上市交易监管协议书;
委托证券承销商,签订股票发行协议书;
编制股票发行上市方案、上市报告书及摘要;
邀请上市推荐人,申报证券,审定上市资格;
写给证监部门申请发行股份的报告,取得批准文件和发行规模;
募股结束,编制发行报告书设立股东名册;
召开公司创立会,批准或修订章程,作出决议文件,律师认证;
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任命公司高级职员;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验资报告书;
向工商局申报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中期公告、年度公告、财务分析及住处披露(编写要点)。
4、建立股份公司筹备起始需如下资料:
机构及总公司下属企业的名单,每个企业的经营业绩说明,职工人数和组织机构图;
每个企业的资本总额,投资各方名单和出资额,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和简历说明;
每个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高级人员的简历说明;
每个企业的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近两年的产量、售价、单位成本、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尽可能附送产品说明书;
每个企业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每个企业的合资协议书、技术经济合作协议书、产品销售协议书和其他重要合同;
今后三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年度资金需要量(含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报告和批准文件(尽可能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书,说明项目选定的工艺技术内容,与国际当代先进技术水平的比较);
今后三年投资后的利润预测(包括分年计算底稿);
每个企业的各种产权证书(房产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商标证书、知识产权及专利证书等)。
5、此外,一个鲜明的企业文化及个性化的发展战略对于企业上市也很有必要。
哪位给分析一下员工持股啥意思?
一、哪位给分析一下员工持股啥意思?
你好,员工持股是公司为了留住人才的一种激励措施,给员工发行自己公司的股票,主要有两种方式:公司上市前在内部低价发行原始股公司上市后以低价定增给员工,打包成员工持股。
二、职工持股会是什么意思?
员工持股会是代表员工持有企业的股份,代表员工行使股东权利。有时候会另外创办的投资公司,员工投资到这个公司,然后再以投资公司参股到企业。
三、什么是员工持股?
问题1:什么是员工持股?
?
员工持股是指员工参加国企改制,并将经济补偿金或对企业的债权积极转股,从享有现金补偿或还债转为股权补偿或偿还的一种方式。
改按照有关规定,选择设立职工持股信托、通过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带多股、个人委托等方式进行职工持股。
员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特征:
(1)、持股人或认购者必须是本企业工作的员工;
(2)、员工所认购的本企业的股份不能转让、不能交易、不能继承;
(3)、员工持股股份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形成:
---员工现金认购方式认购企业股
---员工透过员工持股专项股份;
---企业将历年累计的公益金转为员工股份划转给员工(4)、员工持股参与人以二次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利润分享。即以工会或职代会社团法人名义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再由专职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再按员工个人持股数额进行二次利润分配。
员工持容
1、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
(1)、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可通过两种方式设置:一是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二是通过产
(2)、员工持股规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和员工购买能力,自行确定内部员工股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自行确定
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至2亿元左右,员工持股比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以下,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50%以上。
(3)、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2、员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持股资格由各公司自行民
非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员工认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应依据员工个人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具体评分办法由各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应制订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经持股员工集体讨论,并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
3、员工认购股份程序:
(一)员工向工会提出购股申请;
(二)工会审查员工持股资格;
(三)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确定个人持股额;
(四)公告员工持股额度;
(五)办理购股手续;
(六)员工向工会缴付购股资金,工会向员工出具“员工股权证明书”
(七)公司应妥善
保管员工的持股名册并上报审批部门备案。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原则。董事长、经理持股额与一般员工持股额应保持合理比例,原则上为员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0倍。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持股原则。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额度。
4、员工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员工购股的资金来源由个人出资,可取以下三种方式:
个人以现金出资购股;
由公司非员工股东担保,向银行或资产经营公司贷(借)款购股;
可将公司公益金划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购股,借款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参照银行利率自行决定。
5、高新技术企业可将科技成果作价折股分配给有贡献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但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有资格或法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规定,将过去三至五年实施转化成功的科技成果所形成利润的20%折股进行分配;
科技成果折股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
6、科技人员的个人专利技术和非技术已在公司折价入股,则不再享有前条的规定。
7、内部员工持股的资金来源中,在时员工的现金投入不得低于应认购额的60%;贷(借)款的认购不诮高于应认购额的40%;
8、员工持股实施中的“预留股份”
(1)、公司根据发展原需要,在内部员工持股总额中,可设置部分预留股份,以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认购。
(2)、预留股份由员工持股会借资金一次性购入,并负责管理和运作。
(3)、员工持股会偿还筹借资金本息的主要途径:
预留股份每年所得红利;
新增员工认购股份缴纳的股金;
(4)新增员工认购股份按本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股份按上年末公司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计算。
(5)当员工脱离公司,不再继续持有内部员工股,其所持股份由员工持股会回购,转作预留股份。
脱离公司是指调离、离退休、自动离职、停薪留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
9、员工股份的回购
员工脱离公司,其股份由员工持股回购,转作预留股份。员工持股会应退还个人股款,股份按公司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计算;
员工死亡时,由员工持股会按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回购该员工所持股份,转作预留股份,股款交还其合法继承人。
10、经营者股份的回购
经营者股份的回购须经产析单位或股东会同意;
经营者离开本公司,经离任审计后,由员工持股会按审计后的每股帐面净资产值回购股份,转作预留股份,股款退还本人。
11、技术人员享受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回购
技术人员所持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不满三年而脱离公司,由员工持股会回购股份,转作预留股份,可酌情将百分之三十到五十的股金支付给本人;
科技人员所持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满三年以上而脱离公司,其股份由员工持股会按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回购,股金支付给本人。
12、员工持股管理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
(1)、实施内部员工持股的公司,应由持股员工选举产生员工持股会。员工持股会是负责员工股的集中托管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
(2)员工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的名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
(3)员工持股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和以为主的原则设置。其成员应由具有企业管理和股权管理经验的持股员工担任。
(4)经持股员工选举产生的员工股东代表,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代表持股员工权益,行使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职权,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代表持股员工的董事和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中,应充分表达持股员工的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13、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负责召开和主持员工股东会议;
负责员工股权日常管理工作和收集、整理员工意见;
定期向持股员工报告员工持股会工作情况;
管理员工持股会备用金;
其他职责。
对员工人数少、注册资本小的公司,经批准、持股员工可以自然人股东身份注册登记,不再设员工持股会。
14、员工持股实施中的备用金制度
(1)、备用金是指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内部员工预留有股份和回购脱离公司的员工所持股份的专项周转资金。
(2)、备用金的来源:
以员工持股会名义贷(借)入的资金;
新增员工认购股份所交纳的资金;
内部员工预留股份每年所分红利。
(3)、备用金的用途:
购买预留股份;
回购脱离公司员工所持股份;
归还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预留股份的贷(借)款的本息。
(4)、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门帐户和负责核算。资金的日常支出由员工持股会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经持股员工讨论决定,并每年向持股员工公布收支情况。
15、员工持股的红利分配规则
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公司应依照《公司法》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国有产权或其他股东利益,持股员工依法享受公司的红利分配。
持股员工应将所分的红利,按借款合同规定归还借本息,红利分配不足偿还当年借款本息部分,逐步从员工工资或奖金中扣还。
预留股份红利用于归还贷(借)款本息,贷(借)款还清后,转作备用金。
经营困难企业实行员工持股,经有关部门批准,员工股的分红可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16、实行员工持股企业的审批程序
(1)、拟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公司,由工会向公司董事会产权单位提出员工持股建议。
(2)、公司董事会应对工会提出的建议作出决议,正式向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提出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报告。
(3)、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财政部实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决议或意见后,由公司按以下途径报批;
市属全资、控股企业由所属资产经营公司审批,并报市体改办备案;
区属全资、控股企业由各区或区资产经营公司审批;
其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由市体办审批。
(4)、公司接到申请批复文件后,即开展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市体改办要抓好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的指导、培训和协调工作。
(5)、公司将员工持股实施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按本规定第四十七条的途径上报审批。
(6)、公司接到实施方案批复后,到工资局注册登记。
17、实施员工持股时的资产评估程序及原则
(1)、实施内部员工持股的企业,在改制时由产权部门或公司股东委托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信誉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须经资产经营公司或公司股东会确认。
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理事会)
设立程序、组织机构及权利义务
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由持股员工结成的、一个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注册、代表持股员工参加以团体股东身份参与企业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股东权力、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四、什么是员工持股?
问题1:什么是员工持股?
问题2:员工持股是什么意思?
员工持股是指员工参加国企改制,并将经济补偿金或对企业的债权积极转股,从享有现金补偿或还债转为股权补偿或偿还的一种方式。
改制企业职工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设立职工持股信托、通过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带多股、个人委托等方式进行职工持股。
员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特征:
(1)、持股人或认购者必须是本企业工作的员工;
(2)、员工所认购的本企业的股份不能转让、不能交易、不能继承;
(3)、员工持股股份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形成:
---员工现金认购方式认购企业股份;
---员工透过员工持股专项资金认购本企业股份;
---企业将历年累计的公益金转为员工股份划转给员工;
---奖励红股形成员工持股。
(4)、员工持股参与人以二次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利润分享。即以工会或职代会社团法人名义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再由专职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再按员工个人持股数额进行二次利润分配。
员工持股(制度)的主要内容
1、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
(1)、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可通过两种方式设置:一是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二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设置。
(2)、员工持股规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和员工购买能力,自行确定内部员工股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自行确定比例是可参照以下比例原则:
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至2亿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左右。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50%左右。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以下,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50%以上。
(3)、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2、员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持股资格由各公司自行民主决定。
非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员工认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应依据员工个人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具体评分办法由各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应制订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经持股员工集体讨论,并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
3、员工认购股份程序:
(一)员工向工会提出购股申请;
(二)工会审查员工持股资格;
(三)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确定个人持股额;
(四)公告员工持股额度;
(五)办理购股手续;
(六)员工向工会缴付购股资金,工会向员工出具“员工股权证明书”
(七)公司应妥善
保管员工的持股名册并上报审批部门备案。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原则。董事长、经理持股额与一般员工持股额应保持合理比例,原则上为员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0倍。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持股原则。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额度。
4、员工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员工购股的资金来源由个人出资,可取以下三种方式:
个人以现金出资购股;
由公司非员工股东担保,向银行或资产经营公司贷(借)款购股;
可将公司公益金划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购股,借款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参照银行利率自行决定。
5、高新技术企业可将科技成果作价折股分配给有贡献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但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有资格或法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规定,将过去三至五年实施转化成功的科技成果所形成利润的20%折股进行分配;
科技成果折股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
6、科技人员的个人专利技术和非技术已在公司折价入股,则不再享有前条的规定。
7、内部员工持股的资金来源中,在时员工的现金投入不得低于应认购额的60%;贷(借)款的认购不诮高于应认购额的40%;
8、员工持股实施中的“预留股份”
(1)、公司根据发展原需要,在内部员工持股总额中,可设置部分预留股份,以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认购。
(2)、预留股份由员工持股会借资金一次性购入,并负责管理和运作。
(3)、员工持股会偿还筹借资金本息的主要途径:
预留股份每年所得红利;
新增员工认购股份缴纳的股金;
(4)新增员工认购股份按本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股份按上年末公司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计算。
(5)当员工脱离公司,不再继续持有内部员工股,其所持股份由员工持股会回购,转作预留股份。
脱离公司是指调离、离退休、自动离职、停薪留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
9、员工股份的回购
员工脱离公司,其股份由员工持股回购,转作预留股份。员工持股会应退还个人股款,股份按公司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计算;
员工死亡时,由员工持股会按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回购该员工所持股份,转作预留股份,股款交还其合法继承人。
10、经营者股份的回购
经营者股份的回购须经产析单位或股东会同意;
经营者离开本公司,经离任审计后,由员工持股会按审计后的每股帐面净资产值回购股份,转作预留股份,股款退还本人。
11、技术人员享受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回购
技术人员所持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不满三年而脱离公司,由员工持股会回购股份,转作预留股份,可酌情将百分之三十到五十的股金支付给本人;
科技人员所持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满三年以上而脱离公司,其股份由员工持股会按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回购,股金支付给本人。
12、员工持股管理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
(1)、实施内部员工持股的公司,应由持股员工选举产生员工持股会。员工持股会是负责员工股的集中托管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
(2)员工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的名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
(3)员工持股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和以为主的原则设置。其成员应由具有企业管理和股权管理经验的持股员工担任。
(4)经持股员工选举产生的员工股东代表,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代表持股员工权益,行使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职权,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代表持股员工的董事和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中,应充分表达持股员工的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13、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负责召开和主持员工股东会议;
负责员工股权日常管理工作和收集、整理员工意见;
定期向持股员工报告员工持股会工作情况;
管理员工持股会备用金;
其他职责。
对员工人数少、注册资本小的公司,经批准、持股员工可以自然人股东身份注册登记,不再设员工持股会。
14、员工持股实施中的备用金制度
(1)、备用金是指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内部员工预留有股份和回购脱离公司的员工所持股份的专项周转资金。
(2)、备用金的来源:
以员工持股会名义贷(借)入的资金;
新增员工认购股份所交纳的资金;
内部员工预留股份每年所分红利。
(3)、备用金的用途:
购买预留股份;
回购脱离公司员工所持股份;
归还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预留股份的贷(借)款的本息。
(4)、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门帐户和负责核算。资金的日常支出由员工持股会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经持股员工讨论决定,并每年向持股员工公布收支情况。
能不能介绍给我一些关于炒股的术语?
A股 B股 H股 N股 ST股 PT股 K线
暗盘 板块 暴利 补涨 白马 拔档 包销 补空 报价 变盘 崩盘 参数
承销 存货 除权 除息 持仓 差价 长牛 长庄 长阳 长阴 长期 长空
长多 撤单 吃货 出局 出货 处罚 炒作 筹码 成交 大盘 大户 大关
代销 董事 冻结 短差 短期 短线 短庄 短空 短多 低点 低吸 低价
底价 底部 登记 打压 打开 打底 顶部 吊空 断头 多方 多头 跌幅
跌停 对敲 额度 复牌 反转 反弹 反抽 费用 风险 负债 浮多 浮空
浮筹 峰价 封关 分股 法人 股本 股票 股市 股东 股权 股民 股价
股份 股评 股金 股息 股利 割肉 公债 股指 股金 国债 挂进 挂出
掼压 关卡 个股 高点 挂牌 高抛 跟进 后市 黑马 含权 回落 回档
回调 回吐 横盘 合谋 汇率 行业 行情 护盘 哄抬 换手 换股 合并
红利 介入 竞价 金叉 均线 基金 进场 加息 加码 减持 减磅 机构
经理 解套 建仓 价位 净价 颈线 巨量 价位 举牌 看涨 开盘 空仓
空手 空头 空方 亏损 亏本 扩容 路演 利润 利好 利多 利空 拉升
拉抬 老股 买入 买手 卖手 买空 卖空 卖出 买量 卖量 慢牛 年报
年线 内盘 牛市 牛股 牛皮 逆差 逆转 披露 抛售 骗线 派息 派发
盘挡 盘坚 盘软 盘跌 盘整 盘档 盘局 平仓 配股 配售 平市
平台 强势 强市 券商 趋势 期权 圈钱 缺口 前期 轻仓 弱势 弱市
融资 日线 热点 踏空 抬拉 跳空 跳水 天价 突破 探底 头部 贴水
套牢 填息 填权 填空 摊平 投资 调整 挑战 头部 推介 退市 收盘
收阳 收阴 收益 收购 上涨 实多 现手 实空 双头 死叉 升水 上档
死多 散户 顺差 上市 上攻 上扬 数量 实体 损益 税收 申购 扫盘
托管 停牌 突破 探低 探底 委托 外资 委比 委买 委卖 外商 外盘
违规 萎缩 尾市 尾盘 委必 午盘 杀低 向上 向下 现价 现手 箱体
蓄势 下跌 下挫 洗盘 新多 新股 新高 下档 吸纳 吸货 现卖 熊市
运作 溢价 月线 预亏 业内 业绩 要价 盈利 异动 验证 证券 坐轿
债券 债务 债权 中报 中期 中户 置换 资金 资本 资产 庄家 庄股
主力 总手 增资 斩仓 转仓 做多 做空 做手 做庄 做头 轧空 震盘
震仓 震荡 振幅 转让 整理 涨停 涨跌 涨幅 扎空 坐车 支撑 阻力
止跌 重仓 周线 最高 最低 追高 摘牌
A2权证 标准券 本利比 保证金 保荐人 避风港 成交量 成交价 成长股
承销商 次新股 创业板 大盘股 大牛股 大牛市 大股东 大阳线 大阴线
跌停板 多杀多 多翻空 董事会 短线客 低价股 地产股 浮动股 法人股
高息股 高价股 过户费 国家股 轨道线 国有股 国企股 沽空盘 股份制
跟风盘 公众股 乖离率 行情牌 含权股 核准制 换手率 红筹股 黑马股
会员制 获利盘 经纪人 绩优股 绩差股 交易厅 紧缩股 技术股 监事会
基本面 今开盘 叫买价 叫卖价 空杀空 开平盘 开盘价 开低盘 空翻多
科技股 亏损股 可转债 抗跌性 领头羊 蓝筹股 老八股 龙债券 冷门股
领导股 零星股 流通股 流通盘 龙头股 买入价 卖出价 牛皮市 普通股
抢短线 抢搭车 抢帽子 潜力股 趋势线 跷跷板 强势股 汽车股 热门股
融资股 死多头 收盘价 收益率 损益表 三重底 升高盘 十字星 上影线
市盈率 抬轿子 投资股 投机股 投资者 头肩顶 头肩底 踏地雷 委托书
委托人 稳定股 无息股 外资股 网络股 下轿子 下影线 信托股 小盘股
小阴线 小阳线 消息面 优绩股 优先股 遗忘股 圆弧底 一字型 印花税
证券法 证券商 证券业 证监会 涨停板 周转率 坐轿子 扎空头 扎多头
转托管 注册制 资本税 整数股 最高价 最低价 阻力线 自营商 支撑线
总资产 总市值 总股本 总市值 招股书 职工股 转配股 中价股 中长线
昨收盘 异动股 基准日 止损价
比价效应 便士股票 备兑凭证 部分偿还 本国债券 比例配售 部分改组
传真委托 长期投资 长期负债 长线是金 撤出股市 持币观望 成交数量
成交笔数 次日交收 财务风险 长期国债 场外交易 抽签偿还 初级市场
冲高受阻 储备风险 出售资产 次级市场 存托凭证 产权界定 承销协议
初次发行 财务补贴 财政收支 财政政策 常住居民 次要趋势 大幅炒作
代理席位 抵押融资 电子商务 多头市场 跌至谷底 短线交易 等级股票
对敲转帐 当面委托 当日有效 当日交收 电话委托 单利债券 到期偿还
定时偿还 短期国债 道氏理论 短暂趋势 底部横盘 低位震荡 底部割肉
多空双方 二次探底 二级市场 二级清算 二级销售 二板市场 法人结算
分红派息 发起设立 投资风险 负债股息 复利债券 发起协议 发行费用
发行公告 发行价格 法定资本 辅导报告 放量下跌 逢高减磅 逢低吸纳
逢低介入 逢高减仓 货币偿还 债权过户 固定资产 关联企业 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 个人股东 高科技股 购买交易 光谷概念 公募证券 公司债券
公司证券 股权置换 股权转让 股份公司 股票编号 股价涨跌 股票净值
股本结构 股票交易 股权登记 股权过户 股市垄断 股价规定 股指报跌
股东大会 股价指数 股票股息 股票基金 股票期权 股票市场 国际债券
国际证券 公募债券 股东名册 股东权利 股东权益 股票偿还 股票发行
股票板块 股权收购 国际收支 高位钝化 国家预算 柜台交易 函电委托
恒生指数 货币国债 货币基金 货币期权 货币证券 货币偿还 货币政策
获利了结 获利丰厚 回避风险 行情停滞 后市向淡 行业分析 加速上扬
集合竞价 价格优先 基金交易 交易过户 经纪服务 交易席位 记名股票
间接融资 建业股息 金融机构 金融期货 金融期权 金融债券 金融行情
金融证券 近期趋势 技术因素 技术形态 继续持股 经营风险 基金发行
基金契约 减少资本 尽职调查 基本分析 技术分析 经济变量 经济分析
经济指标 矩形形态 看跌期权 看涨期权 科技含量 控股公司 空头市场
会计主体 零股交易 零数委托 利率风险 利率期货 利率期权 连续交易
流通股票 流通国债 拉高吸货 拉高出货 利好出尽 利空出尽 量价背离
历史新高 利润分配 联合改组 流动比率 每股收益 买壳上市 买入注销
买力薄弱 买卖清算 买入时间 卖出时间 美式期权 募集设立 美国债券
纳米概念 朦胧利好 年度报告 内幕人员 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 逆市飘红
内生变量 欧洲债券 欧式期权 欧洲债券 配股权证 普通股票 派生分立
配股发行 平价发行 破产财产 破产和解 破产清算 破产宣告 普遍下跌
平均价格 平衡基金 票面价值 平均成本 拍卖市场 徘徊谷底 破位下行
企业风险 期货交易 期中偿还 期诈客户 全额偿还 全额交割 全盘尽黑
全额包销 全额预缴 楔形整理 热门板块 认股期限 认股数量 日本债券
入市资金 认股权证 事先预警 实时监控 事后监查 市价委托 时间优先
三无概念 清算 三公原则 商品证券 上市证券 实物国债 实物债券
适销证券 私募证券 随时偿还 速动比率 上市辅导 上网发行 上网定价
上市时间 上市公司 上市流通 上证指数 上升通道 上涨空间 深证指数
时价发行 缩量调整 审计报告 审计风险 市盈率法 受托公司 私募债券
死亡板块 三角形态 扇形原理 收入政策 随机误差 市场组合 特别处理
衍生品种 投资基金 投资公司 投资银行 通购通赎 通货膨胀 套期保值
贴现债券 无形席位 温和放量 往返交易 网上交易 稳定股市 委托合同
委托买卖 违约风险 外国债券 外生变量 虚拟资本 限价委托 系统风险
现金股息 信用风险 吸收合并 现金流量 循环购买 形态分析 新股配售
虚买虚卖 虚置换 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 新设分立 新设合并 信息披露
信托证书 相反理论 夏普指数 衍生品种 一级市场 有价证券 一级清算
以券融资 以资融券 优先股票 验证笔录 溢价发行 营业收入 余额包销
有效边界 有效组合 有形席位 有效突破 应收款项 应计股息 应计利息
与庄共舞 暂停上市 指定交易 证券交易 证券帐户 证券存管 证券清算
证券交收 政治风险 债券交易 整数委托 自营席位 债券基金 债券利率
债券市场 展期偿还 证券承销 证券定价 证券上市 证券市场 证券公司
政策风险 证券 干预 直接融资 中期国债 中央存管 中央登记
中央结算 中介机构 中期预亏 转换比例 转换价格 转换平价 转换期限
转换升水 转换贴水 资本市场 资本损益 资本证券 资本盈余 资金投向
资产置换 资本损益 资产净值 增发新股 增加资本 整理行情 债券代销
债券发行 债券期限 折价发行 整体改组 重要合同 资产评估 资产清查
资产重组 证券投资 证券组合 逐波上攻 主要趋势 主板市场 主承销商
转换平价 转移支付 走势牛皮 走势疲软 折价发行 做价转帐 暂行冻结
滞销股票 长势未止 追涨杀跌 止跌回升 道.琼斯 T+1交收
保证公司债 不记名股票 不适销证券 参与公司债 成长型基金 财务代理人
承销团协议 存货周转率 董事会秘书 道琼斯指数 电话转委托 董事会秘书
多元化原则 发行日交收 非交易过户 非流通股票 非流通国债 非上市证券
非系统风险 分期公司债 法律意见书 封闭式基金 公司职工股 购买力风险
关联自然人 个人投资股 公司型基金 公司职工股 股票周转率 股价平均数
股利收益率 股份的分派 股份的含义 股份的分派 股份的含义 股份的设质
股份的收回 股份的特点 股份的注销 股权登记日 高科技板块 国企大盘股
国有股减持 国有法人股 寡头垄断型 回购收益率 记账式国债 机构投资者
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 记帐式债券 市场
净流动资本 经纪人佣金 资产倍率法 竞价确定法 净资产倍率 经济增长率
机构投资者 机构交易网 金融证券化 开放式基金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股票
例行日交收 累积优先股 利息预扣税 流动性原则 垄断竞争型 两阳夹一阴
律师事务所 每股净资产 内部职工股 内容收益率 凭证式国债 平衡型基金
平均投资法 凭证式债券 配股说明书 契约型基金 牵头经理人 认购证方式
收入型基金 收益公司债 三角形整理 上市公告书 上市推荐人 市盈率估价
社会公众股 顺套与逆套 特约日交收 贴现收益率 特雷诺指数 委托手续费
无风险利率 无面额股票 梧桐树协定 梧桐树协定 未分配利润 完全竞争型
完全垄断型 无差异曲线 销售毛利率 现金流量表 系统性风险 销售毛利率
销售净利率 约定日有效 盈亏临界点 优先认股权 有面额股票 优先认股权
有利的税收 资产收益率 周期性股票 投资者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表
资本化证券 证券经纪人 债券安全性 债券偿还性 中短期趋势 中长期趋势
中间价发行 债券流动性 债券收益率 证券承销商 证券发行人 证券
证券经纪商 证券投资者 证券自营商 债权人会议 再贴现政策 债券市场性
资本市场线 证券市场线 证券特征线 证券分析师 证券的方差
变动收益证券 部分资产评估 场外交易市场 参与优先股票 代理买卖证券
场外交易市场 诚实信用原则 承购包销方式 储蓄存单方式 长期负债比率
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管理体制 产业生命周期 独立财务顾问 电话自助委托
地方债券 店头交易市场 多头套期保值 单项资产评估 非系统性风险
非经常性损益 服务质量风险 股份有限合并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内在价值 股票票面价值 股票清算价值 股票帐面价值 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权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承销机构 股票发行价格 股东权益比率
股价循环规律 公开市场业务 公司财务状况 固定价格清算 固定收益证券
柜台交易市场 公开招标方式 国内生产总值 葛兰威尔法则 回购标准品种
回购交易单位 货币政策工具 净资产收益率 集中交易市场 交易差错风险
净额交收原则 基金运作费用 基金清算费用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价格发现功能 金融机构证券 金融期货合约 金融市场体系 基金包销方式
基金代理发行 基金发行价格 基金公募发行 基金申请报告 基金私募发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自行发行 记名公司债券 基金资产总值 计量经济模型
间接信用指导 会计师事务所 对象风险 数量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
空头套期保值 累进利率债券 律师工作报告 利息支付倍数 美国存托凭证
普通股获利率 全面指定交易 钱货两清原则 清算交收模式 深证综合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 清算模式 随机漫步理论 特种定向债券 托管券商制度
套利证券组合 委托买卖契约 信用评级机构 新股竞价发行 新股与次新股
信用交易风险 系统保障风险 信用评级机构 行政分配方式 信用交易规律
循环周期理论 以价格为标的 盈利预测审核 证券信息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经营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证券信息公司 证券交易原则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回购交易 证券交易风险 帐户挂失转户
债权债务风险 债券偿还期限 证券的产权性 证券的风险性 证券的流动性
证券的期限性 证券的收益性 证券发行市场 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兼营机构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主体
证券市场自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市场中介 证券行业协会 证券专营机构
证券自营业务 周期波动风险 债券的收益率 债券发行额度 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公募发行 债券私募发行 债券余额包销 整体资产评估 重大诉讼事项
资产评估报告 直接信用控制 资本增长原则 资产的净现值 证券的a系数
证券的b系数 无担保的ADR 有担保的ADR T+1交收制度
标准券的折算率 不可赎回优先股 不记名公司债券 本金安全性原则
避税型证券组合 超额配售选择权 非参与优先股票 非累积优先股票
非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企业投资者 股票投资收益率 股票行情一览表
国际债券发行人 国债一级自营商 固定资产周转率 股东权益周转率
股东权益收益率 国际型证券组合 货币的时间价值 净证券营运资金
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 基金单位的认购 基金的平价发行
基金的折价发行 基金发起人协议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溢价发行
可赎回优先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票 良好市场性原则 NASDAQ综合指数
内部到期收益率 商业性汇率风险 设备信托公司债 事业单位投资者
收入型证券组合 贴现现金流模型 无担保公司债券 现金流量折现法
营业部自有资金 营业部客户资金 应收帐款周转率 有担保公司债券
终止上市阻力线 债券到期收益率 债券票面收益率 债券真接收益率
证券交易多样化 证券上市的暂停 证券上市的终止 证券市场的信息
证券市场国际化 证券市场自由化 中国证券业协会 债券的发行价格
债券的付息方式 债券的票面利率 债券的税收效应 招股说明书概要
增长型证券组合 债券拖欠可能性 指数化证券组合 资产的内在价值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
股票持有期收益率 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宏观计量经济模型
金融期货合约期权 基金直接销售方式 可进行按金交易股 普通股每股净收益
无记名(实物)国债 新股上网定价发行 新股上网竞价发行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盈利预测的审核函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证券登记结构机构 证券自营业务范围
证券自营买卖风险 债券持有期收益率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投资顾问公司
证券投资者法人化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债券全额包销方式 招股(配股)说明书
证券组合的可行性 证券的期望收益率
被动的债券组合管理 代理买卖证券的风险 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 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转换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公司制的证券 货币市场型证券组合 基本收益稳定性原则
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证券自营的基本风险
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 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 债券的利率期限结构
收入-增长型证券组合
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 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股票承销中的禁止行为 可转换证券的理论价值
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价值 马克威茨单期投资问题 认股权证的“行使价”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原则 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东权益与固定资产比率 股东权益与固定资产比率
金融期货的风险转移功能 市盈率又称价格收益比率 证券自营的经营管理风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经营机构操纵市场行为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以交款期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
以交款期为标的的美国式招标 以收益率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
以收益率为标的的美国式招标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投资者对某种证券在未来给定时期的收益率窗口
广州市股份制企业审计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股份制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经依法批准的各种组织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第三条 本规定由广州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第四条 审计范围:
(一)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二)国有资产占参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由企业董事会委托经国家确认的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必要时审计机关可以进行抽审或者直接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股份制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股份制企业的设立是否经过有权审批的部门批准;
(二)原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是否按规定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和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验证;
(三)企业发行的股票或股权证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种类、数额和发行范围;
(四)企业募集的股金是否按报审材料所定的投向或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股金投向使用;
(五)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六)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是否真实;
(七)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收益分配;
(八)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增资手续和终结清算;
(九)企业是否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十)县以上交办的审计事项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审计事项。第七条 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对股份制企业进行审计查证时有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就审计中的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四)发现被审计单位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向审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第八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审计机关有权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责令限期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
(三)责令限期退还或没收非法所得;
(四)限期收缴侵占的国家资产;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六)取其他纠正措施;
(七)拒不缴纳应缴的违法款项、罚款的,审计机关可以通知银行扣缴;
(八)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 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委托事项对股份制企业进行各类审计查证结束后,企业应在20日内,将查证报告或验证证明报送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审计机关有权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进行核实,如发现审计报告或验证证明有不真实、不合法等情况的,审计机关有权予以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师事务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查证报告有异议的,可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委托另外一个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股份制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的程序按《审计法》第五章规定的审计程序执行。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份制企业的审计程序,可以参照执行。第十三条 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份制企业进行审计查证,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验证证明,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并应就其审计查证结果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或相反意见。
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执行审计的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对其发表的审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对股份制企业年度决算及有关会计报表查证后,应对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二)财务成果的真实性;
(三)上年度收益分配的真实性;
(四)会计标准及会计手续的合法性、连续性;
(五)与委托人约定的其他应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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