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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申报详细流程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问题。

规定指出,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一、网上预申请

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通过网址:http://www.cqwq.gov.cn或输入“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免费注册后登录填写申报资料,进行网上预申请。经创业所在地工商所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申请资料。工商所根据创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查。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一)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相关表格材料

(二)经营者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有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交相应资料)

2.户口薄全本复印件(如有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交相应资料)

3.所属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①大中专毕业生(含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学历)、失业人员、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分别应提供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件遗失的,分别应提供教育部门、街道或就业部门、残联、民政局、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毕业年级的在校大学生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校技术等产业的微型企业,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出国留学人员回渝创办微型企业,应提供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申请人的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原件及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三峡库区移民应提供销号合同原件,无销号合同原件的,应提供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⑤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曾在外地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

⑥“农转非”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材料。

⑦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应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或和表彰文件遗失的,应提供奖励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

⑧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的身份认定根据其申请的拟办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和经营项目予以认定。

4.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已户口薄上标注的“未婚”为准,离婚的以离婚证为准,相关证件丢失的以县民政局出据的证明为准

5.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流转合同

三、参加工商局微企办组织的创业培训

四、工商局微企办进行创业评审及结果公示

五、创业者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六、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

(一)自有资金使用完毕或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方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

(二)申请支付财政补助资金具体流程为:一是向辖区工商所申请检查;二是向工商所申请补助资金;三是到县财政局审核支出内容;四是到县微企办审核拨付资金);

(三)各微型企业在首次支付财政补助资金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再次支取时只需实地检查表和财政扶持资金申请书):

1、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一式四份);

2、微型企业实地检查表(一式两份);

3、自有资金现金缴款单;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

7、银行对账单,银行支取凭证、支出所发生的单据和合同等复印件;

8、电子相片,包括制度、吊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七、每年申请年检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不可以。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异地户籍,北海高三报考要父母就业证明,没有就业怎么办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订部门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部门重大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档管理、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公共节能和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牵头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教育、普法、工资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牵头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人事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党建、群团、计生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定期清理、评估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负责本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四)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汇审;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开展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国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公务员管理科。

牵头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监督全市执行公务员考核、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市政府系统国家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市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和市辖县区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编制上报全市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和实施录用审批;负责市政府系统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调配审核;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任免人员呈报手续和市政府系统机关科级以下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及职务的审核;协调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市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上级机关联合表彰备案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规定;负责市政府系统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以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及活动的审核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细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设置管理、职务聘任、人才流动、人员招聘(含招聘国[境]外人员)、信息统计及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人员补充计划并监督落实;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等政策;拟订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规划、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和信息统计分析;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审批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及报批工作;完善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配合自治区和有关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工作;协调开展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培训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及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审定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审核及离退休(退职)费变动审核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审核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工作;拟订职业技能竞赛办法;拟订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

(十一)人力资源市场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批并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拟订综合性人才资源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制度,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退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企业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分析(含非公企业);参与全市各类人才培训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指导落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局系统信息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二)养老失业保险科。

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发展规划和具体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预测预警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参保人员退休、提前退休及其享受待遇条件的审核;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综合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和工龄计算、工龄更改工作。

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及标准并负责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拟订失业保险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处理办法,组织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审核市失业保险调剂金的使用。

(十三)医疗保险科。

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办法、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用药和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管理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立条件及服务管理等具体办法;负责统筹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对统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工伤保险科。

拟订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发展规划、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措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地区范围内和区直、中直驻北海市单位职工工伤事故认定和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因病和非因病负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对统筹地区范围内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聘任仲裁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机制并组织落实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完善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审核;推动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承办非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核。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推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指导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疑难复杂案件;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规划、资格认定、执法行为和证件发放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实施办法和规划;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对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监督办法;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协调查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和运行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北海市九级工伤应赔偿多少钱2020年受伤,工资6000.没有住院。休息3多月!鉴定为工伤九级!

未就业的人都有失业证明。

1、未就业的应届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结业证、报到证(无就业单位的空白报到证);本人一寸照片2张。

2、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填报《就业失业证》申请表;

3、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发放该应届生《就业失业证》;

4、应届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就业方面的问题是属于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以办理无业证明也要去该局开,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该局说明你的来意,随后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你的社保缴纳情况,只要社保中断或者没有缴纳那就是没有劳动合同在身上了,就可以认定为无业人员,你说明要求就会给你开一张无业证明的了。

北海社保断交了怎么办

你可以具体看下《工伤保险条例》,可以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金额和时间。大概估计在十万左右。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其中三个一次性赔偿费用要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能拿。

我个人认为你应该走劳动仲裁程序,还有找个律师给你算一下具体赔偿金额。私了一般单位不接受的。仲裁不成的可以起诉。仲裁分调解和判决,调解书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是不能再起诉的,之后单位不给只能申请执行。

南宁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

北海社保断交了,如果是因为工作离职而断缴,等找到新工作可以把社保转接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把断缴的社保补上。

1、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讲,缴费年限都是通过累计来确定的。

2、如果辞职期间不想补缴,等过两年再找到工作单位,再办理社保续接,这个年限也是累计计算的。但是中间发生的间断,会影响到将来养老金的高低。

查询社保卡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失业保险可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险金,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一致,那么南宁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南宁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3号)文件,南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

(二)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以上即为对“南宁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拓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17.5元/时。

二、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月,15.3元/时。

三、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14元/时。

(图示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