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 燃油补贴

2.2020年燃油补贴

3.农村客运还有燃油补贴吗

4.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终止时间

陕西成品油价格查询_陕西省成品油价格补贴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2009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8号)文件精神及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启动2009年下半年燃油补贴工作机制。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实际用油量为标准进行补贴的原则;坚持同上年度补助用油量稳步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补贴填报与补贴发放保持一致的原则。

三、补贴对象

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四、补贴机制

出租汽车补贴,是国家为减轻出租汽车负担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临时性补贴。

五、补贴的负担比例

对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的临时补贴,中央财政负担40%。

六、补贴核定

1、补贴标准的确定。以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弓2006年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前油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之间的差价为基础,全年加权平均测算核定油价补贴的标准。

2、补贴用油量的确定。补贴用油量以上年度补贴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计算确定。

车辆 燃油补贴

法律分析:有的,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政策,第一条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2020年燃油补贴

2009年6月20日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家、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出租汽车行业燃油补贴的政策和措施,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落实燃油补贴问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迅速进行行业调研和成本测算的基础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

一、出租汽车补贴款发放日期。

目前,补贴资金已经到位,从6月27日开始,各区交通分局、各出租汽车企业等具体发放补贴款的单位就可以领取补贴资金;6月28日开始,正式对出租汽车单车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款。请单车经营者按照企业通知的日期和时间去领取车辆燃油补贴。

二、补贴范围

本次发放的出租汽车补贴款一共是两笔补贴,一是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是针对本月20日燃油价格调整的补贴;二是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是针对以往油价调整的补贴。

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下半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

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

具体补贴款的发放按照“谁负担燃油成本,谁享受燃油补贴”的原则落实到具体经营者。

三、补贴标准

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每台车每月补贴606元。从现在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6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636元;下半年即将下线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

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每台车每月补贴261元。从年初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12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132元;营运不满1年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

以上两项补贴同时发放。

四、燃油补贴的发放

1、工作分工。各区交通分局(运管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出租汽车企业落实相关工作,并具体发放本区个体营运车辆补贴款;各出租汽车企业负责具体发放本企业车辆的燃油补贴款。

2、领取补贴款的手续。单车经营者领取补贴款时须提供下列要件:一是车辆《道路运输证》。二是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五、监督管理

一是要求各发放补贴款单位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确保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严禁以各种借口截留、挪用补贴款,严禁用补贴款抵扣相关费用。

二是要建立补贴台帐并确保完整、翔实、准确。

三是组织纪检、审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农村客运还有燃油补贴吗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可知,2020年将取消燃油补贴,新能源客车运营以奖代补。

2020年燃油补贴方式的优势

以奖代罚作为燃油补贴有五大优势,可以提高技术水平、保障产品供给、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产品消费、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环境、加强多方联动、确保政策落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率。

国家燃油补贴是怎么来算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国家燃油补贴是在机票价格不上涨的前提下,对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每升汽油增加1元,每升柴油增加0.80元的燃油税补贴。本次补贴按照国标规定的车型燃油标准执行,但燃油补贴需要先确定补贴油量和成品油价格,并严格按照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执行。

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一是合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科学测算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乘座、农村客运乘座、水路客运乘座补贴,建立严格的审核申报机制。对于补贴范围内的企业主,要把车、船的信息申报清楚,再进行申报,建立严格的审核、复核机制。要建立审核机制,包括主管部门初审、局办公室审批、市财政局审核,建立公平透明的分配机制。

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终止时间

法律分析:有,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实施,盘活存量、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平稳推进的原则,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 (财建 〔2009〕 1号)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一)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二)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三)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四)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低于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时,停止补贴。

截止2019年底,取消出租客运燃油补贴政策;取消新能源公交车更车补助政策;农村客运及公交车运营补助具体政策有待确定。相关油补考核制度可点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查看。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