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价格临时补贴_助学金价格临时补贴怎么申请
1.湖北经济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2.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3.重庆市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4.中山大学本科有没有生活补贴
5.考上大学政府有些什么补助
6.大学生资助政策
7.黑龙江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
湖北经济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入学前
国家助学贷款
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小提示: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金额: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范围: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咨询部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教育部:010—66097980、010—66096590
受理时间:9月15日前,每天8:00—20:00(含周六、日)
“绿色通道”
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没有筹齐学费,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
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资格: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助学金
金额: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小提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补助,因而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6万名。
资格: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前30%(含)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小提示: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哦。)
勤工助学
岗位: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可适当延长。
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临时救助
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面对疫情,多所高校和省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疫情防控专项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隐形伙食补贴等,不少高校提供暖心物资和心理援助。
毕业后
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预计免息20多亿元、延期还本50多亿元,惠及400多万毕业生。
去入伍当兵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去基层就业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去当乡村教师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学院现有奖助体系如下: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学年,单项奖学金200元/生·学年。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学年,二等3300元/生·学年,三等2200元/生·学年。
(2)勤工助学金: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月发放200—3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
(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制定了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如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制度、“爱心助学”工程计划和“捐资助学”管理制度等。
3、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为8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江西、河南、江苏、福建、吉林、湖北、陕西、甘肃、山西、湖南、重庆、山东、广东、贵州、内蒙古、广西、云南、安徽、青海、海南、宁夏、河北、四川、黑龙江、新疆、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开展实施。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按相关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细则详见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制度:
持有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新生,入学报到时可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之后学院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不同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重庆市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重庆市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重庆市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近些年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园幼儿可享受如下资助:
1.保教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
2.生活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
3.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免学杂费。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3.免教辅和作业本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向初中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4.免费提供字典。为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黔江、城口、丰都、武隆、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及万州、开县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标准为在校期间平均每生每天4元。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重庆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重庆籍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具有重庆籍居民户口、当年就读我市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福利机构收养人员等人员。
3.学校减免学费等。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4.社会捐资助学。已建立**公益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等社会资助项目,并完善捐资助学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和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我市就读的中职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中职免学费。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超出补助标准部分学费,民办学校可向学生收取。
2.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区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实行区县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按月集中发放到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3.中职住宿费补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就读涉农、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二年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住宿费补助资金最终拨给学校,不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4.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奖学金。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6.学校减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7.其他形式资助。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我市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普通高校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和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已享受中央学费代偿政策和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可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相应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年限,以国家规定学制年限为准,累计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7.全科教师培养。对全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的本科层次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8.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0.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11.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2.其他。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
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以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将中央分配给我市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具体高校。在分配名额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 其他资助配套政策。各高校按规定从研究生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奖助等开支;综合采取减免学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放校内无息贷款、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吸引国外优秀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
中山大学本科有没有生活补贴
中大现在每年获得的社会捐赠助学金非常多,奖学金也非常多。
家庭经济若有困难的话,入校之后可以申请的,最高可获6000元/年的助学金。
另外,可以参加勤工助学,也就是申请做学生助理,大概每个校区都有上千个岗位的,一般都可以申请到,每月不超过50小时工作量,9元/小时,每月最高可获得450元的工资。
还有就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获四年免息贷款,毕业后慢慢再还。
还有就是,临时困难补助,就是突发事故,受伤生病什么的,可以跟学校申请一次性1000元的补贴。很多院系还有设立基金会,也有临时帮困的性质。
最后,当然要好好学习,争取拿奖学金。校奖学金1000-2000不等,捐赠奖学金2000-8000不等。如果你拿了全班第一,那就是一等奖学金2000+国家奖学金或者高额奖学金8000,也就是最高可获得一万奖学金。
欢迎报考中山大学,不会让你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而读不了书的,而且,读得好的话,就等于在赚钱了。呵呵
考上大学政府有些什么补助
一、考上大学政府有些什么补助?
考上大学没有除非申请贫困生才可以有助学金还可以低息贷款
二、考上大学可以领取什么补贴
可以申请到以下补贴: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3、一次性招用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6、临时生活补贴。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资助政策有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一、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三、申领发放程序。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各高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三、安徽寿县二女贫困户女儿上大学国家有什么补助吗?
贫困人口上大学可以申请补助吧,吧。
四、上大学国家有什么补贴?
为了帮助大学生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财政部、教育部最近出台伙食补贴政策,全国所有普通高校的学生在3月至6月每月可获20元的补贴,其中五分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40元的补贴。
目前还没有硬性的相关规定,一般师范院校才发放补助,大专以上月均40-50元,中专20元,另有些地区近年来推出了助学贷款补助不在此范围内。
大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分析: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3、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衍生问题:
海南人才认定标准是什么?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且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人才引进 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黑龙江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以勤工助学等资助形式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体系。在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免费为其发放床上用品以及生活用品。在入学后,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临时补贴等。同时学校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设立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此外,黑龙江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校内固定岗位,建立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真正使学生“入学后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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