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 价格临时补贴_失业保险基金价格临时补贴
1.物价补贴发放标准2022年
2.什么叫失业金?该怎样领取?
3.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4.不符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范围
5.重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6.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7.失业金里面包含什么
8.合肥失业保险中心给我发64元是啥意思
9.支付宝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物价补贴发放标准2022年
不同地区发放标准不同。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办法,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3.9%)。测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城镇价格临时补贴标准37元/人,农村临时价格补贴标准26元/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城市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参照城镇补贴标准执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农村补贴标准执行。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发放标准,但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当物价上涨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时,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会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没有规定的发放时长,而是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发放,此联动机制称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需达到以下任一条件: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因此,价格临时补贴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而不是按规定的时长发放。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如达到启动条件,价格临时补贴会在指数发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如不满足启动条件,价格临时补贴就会停止发放。
一、价格临时补贴对象
(一)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二)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但不得缩小补贴范围,不得提高启动条件。
二、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来源
(一)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责,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可从市县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支,或由市县财政另行安排预算。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市县财政安排预算;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联动机制时,伤残抚恤关系在省本级优抚医院的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预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二)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并降低启动条件的增支资金,以及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降低启动条件的增支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地区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补助80%。各县(区)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至3.0%以下的增支资金以及其他增支资金,由县(区)财政予以保障。价格临时补贴由地方先发放,中央财政后结算。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
第二条 阶段性降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的地方,可参考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0%合理设定启动条件。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现行启动条件已经适当降低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不得提高启动条件。
什么叫失业金?该怎样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用,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临时补偿工资收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携带失业人员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同省份会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一、失业金怎么领取?
失业金需按下列办法来领取: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己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 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 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_,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
三、失业金可以异地领取吗?
可以,失业保险金可以异地领取,但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满足相关的领取条件。此外,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天则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技能提升补贴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其中:
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失业保险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失业保险金支出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指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指按规定支付给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用及由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支出指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费支出。价格临时补贴支出指按规定给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指按规定对稳定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的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支出指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提升技能给予的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失业补助金是对一部分原本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的一种补助待遇。
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即参保缴费不足一年或者参保缴费满一年,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它是国家针对那些比较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这个费用是由当地的财政拨款来进行支付的。
一、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定位不同。
1、失业保险金:它是一种临时性补偿,是由社保局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只有缴纳了失业保险的人,在失业之后才能领取。不同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失业之后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也是不同的。
2、失业补助金:它是国家针对那些比较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这个费用是由当地的财政拨款来进行支付的。
二、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
失业保险金具体能领几个月得根据大家的缴费时间来看,根据大家缴费的时间,领取的时间大概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年但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但不足10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以上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发生了变化,使其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必须中断领取。
三、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
1、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以及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年限必须满足要求,最低要达到一年以上,否则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失业是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如果自己主动辞职则不满足条件。如果是被公司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满足条件。
3、有求职意愿
失业之后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求职意愿,愿意接受工作介绍与培训,否则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后,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都是不行的。
失业补助金:
1.已经完成了相应时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且仍然没有成功就业的人群。
2.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人员。
近些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相当来说是放宽了一些的,具体的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法规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公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
5、每个地区由于经济水平差异,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会有一定的差异,具体要去看所在地区的社保官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不符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范围
不符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资格的情形包括:
1、企业改制后的内退人员;
2、失业前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3、申领时已就业人员;
4、申领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5、申领当月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应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6、期内人员;
7、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的条件包括:
(1)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临时生活补助: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一、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三、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四、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五、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各地要在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基础上,于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申领入口,并向地方提供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服务。
重庆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2年最新重庆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一、申领人群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二、保证时间 保证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之签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方案,并报两部备案。 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三、重庆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领取条件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相关法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领取标准 2021年3月至12月,领取今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参保并今年有缴费记录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 2021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四、2022重庆失业金标准 1、重庆失业金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4个深度贫困县为1620元/月。 重庆失业金标准 2、我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是兜牢社会民生的底线,更是稳定就业岗位的助推器,其主要功能为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失业保险》第十四条相关法规,对按照相关法规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根据其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每月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保证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重庆自2018年8月起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机制,全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4个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以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当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4个深度贫困县为1620元/月。自2019年统筹城乡的失业保险实施后,已不再区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统一按照原城镇职工的标准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定位的不同。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条例》司法解释: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因此,参保失业人员不用担心,即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参保失业,最起码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金里面包含什么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技能提升补贴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失业保险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失业保险金支出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指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指按规定支付给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用及由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支出指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费支出。价格临时补贴支出指按规定给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指按规定对稳定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的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支出指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提升技能给予的补贴。
合肥失业保险中心给我发64元是啥意思
失业补助。合肥市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自2022年七月对特困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64元每月每人。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支付宝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法律分析:
通过微信、支付宝办理的均需要先领取电子社保卡然后再申领。微信途径操作如下: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搜索”,输入“电子社保卡”并搜索,进入社保卡添加页面。依次点击“前往添加”“立即添加”身份验证(请验证支付密码确认本人操作)“授权领取”“下一步”,人脸验证后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领取完电子社保卡以后,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依次点击“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点击“去申领”,仔细阅读“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选择“同意”后进入申请页面,核对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一、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1、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三、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1、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2、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四、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五、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1、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
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2、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
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
3、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
各地要在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基础上,于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申领入口,并向地方提供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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