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价新一轮调整完成,春耕开始:粮补、粮价即将上涨?

2.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3.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机制拟定

眉山油价调控方案公示_眉山油价调控方案

您好,详细的解释如下:

油价涨幅虽然每次只是几毛钱,但是却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反应如此激烈的原因。

首先,油价涨价直接影响到人们的交通费用。在现代社会,私家车拥有量越来越高,汽车油费是每个车主必不可少的开支之一。一旦油价上涨,人们的通勤费用将随之增加,对家庭经济产生一定的压力。在家庭预算中,交通费用通常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油价的微小涨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人们的经济负担。

其次,油价上涨还会引发通货膨胀。油价上涨意味着生产成本的上升,这将直接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因为石油是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重要能源,涨价会使得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而这些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当物价上涨时,人们的购买力将下降,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

此外,油价上涨还会对宏观经济产生连锁反应。高油价通常导致通货膨胀加剧,从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由于石油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资源,油价上涨会导致进口成本上升,从而使得国家贸易逆差扩大。同时,高油价也会带动能源行业的发展,促进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研发与投资。然而,在能源结构尚未调整到新能源比重较高的情况下,油价上涨可能导致国内经济的不稳定,甚至引发就业问题。

因此,尽管油价每次只有微小的涨幅,但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压力和宏观经济稳定都有着重要影响。这解释了为什么大家对油价上涨反应如此激烈。

油价新一轮调整完成,春耕开始:粮补、粮价即将上涨?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2022年现在已经来到11月下旬,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相信大家也非常关心油价调整的相关消息。

在今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国际油价迎来持续上涨,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了大幅涨价,这极大的影响了农业生产成本和农民的日常出行。

而随着12月份的日益临近,油价是否会迎来新的变化,国家针对粮价、猪价方面的调控政策又有哪些最新要求。

今天老道就给大家做一个详细汇报,根据已经发布的相关消息来看,油价即将迎来大幅下跌,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跌了!跌了!暴跌开始了...油价暴跌?中央动真格了!两禁一调控!

老道说:按照我国正式实施的《成品油价格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看。

涉及到油价调整方面,会重点以国际原油价格的涨跌变化为参考依据。

而根据新华社纽约11月18日正式发布的最新消息来看,国际油价在11月18日已经迎来显著下跌。

目前纽约商品交易所12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下跌幅度在1.56美元每桶,报收于80.08美元每桶,跌幅在1.91%。

而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也迎来了大幅下跌。

跌幅为2.41%,报收于每桶87.62美元。

从目前国际原油市场的价格动荡形势来看,新一轮油价下跌已成定局。

现在距离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最新周期,还有1天的时间。

如果国际原油价格能够继续呈现大幅震荡,那么在11月21日启动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中,油价就将迎来大幅回落,这一点毋庸置疑。

从欧佩克原油出口国的情况来看,虽然欧佩克国家已经限制了原油产能,但是受到市场油品消费需求下降的影响,欧佩克限制原油产能的做法也并未让油价再次回升。

由此可见,高油价已经难以为继。

在12月份开始之后,油价迎来持续回落已经成为大概率事件。

除了关于油价调整的相关趋势之外,相信很多的农民兄弟也很收藏粮价、猪价的相关调控政策。

在今年国家针对粮价、猪价方面又会制定哪些具体的调控政策。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有三件事希望大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第1件事:国家将大力整治囤积居奇、炒作市场的行为;

老道说:随着今年的四季度正式开始,国家针对大宗农产品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对于可能存在的囤积居起、炒作市场的行为,国家也将进行严查整治。

一旦发现有相关机构进行炒作,也将进行严格治理。

第2件事:禁止任何人烘托紧张气氛、渲染涨价氛围;

老道说:我们以生猪价格的调控政策举例,在前段时间国家发改部门明确指出,禁止任何人故意渲染紧张气氛,哄抬涨价氛围,一旦发现此类问题,也将进行约谈整治,这是国家政策层面的明确规定。

第3件事:宏观调控层面会继续以稳价保供为核心全面落地;

老道说:而涉及到具体的调控策略来看,在今年的四季度,国家还会继续以稳价保供策略为核心,积极组织展开系列宏观调控。

对于粮价、猪价方面的调控力度也将持续扩大。

随着政策调控力度的持续加大,我们可以发现现在一路高涨的猪价已经有所回落,粮食价格也在变得更加坚挺。

相信广大的种养殖户们的相关收益也能够得益于调控的保障,有所提升。

2022年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老道相信在国家各项调控政策稳步推进的过程中,农民也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好待遇。

在这里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的系列调控政策、措施点个赞。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3月份!随着春耕的正式启动,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在今年春耕阶段,汽柴油价格调整和粮补、粮价的相关消息!按照现在原油市场情况来看,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已经开始迎来下跌!在最近一次油价调整完成之后,4月份国内成品油价格很有可能会再次迎来新变化!同时国家针对粮食产业方面也制定了很多扶持政策,尤其是在前段时间,国家正式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大粮食产业扶持力度,并且会提高粮补标准!今天老道就为大家重点收藏一下,4月份国内油价、粮补、粮价的相关消息!具体情况,咱们一起说一说!

就在刚刚新一轮汽柴油价格调整正式完成,按照现在国际原油市场情况来看,因为油价调整幅度小于每吨50元,所以在3月3日完成的汽柴油价格调整当中,国内成品油价格并未迎来变化!而从202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经历了两次上涨、一次下跌和两次搁浅!汽柴油价格总体趋势处于上涨状态!而且现在随着地缘冲突等多边因素影响,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短期之内迎来大幅下跌的概率正在变小!起码有两件事,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有所了解!

第1件事:

现在欧盟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已经发挥影响,俄罗斯原油出口量已经开始下降!而且据有关人士透露,俄罗斯已经开始计划削减原油出口产能,预计削减幅度或将达到25%以上;(用句大白话讲,市场上的原油总量已经开始下降)

第2件事:目前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总体处于小幅下跌状态!涨跌幅度非常有限!而且现在美国战略储备原油库库存虽然较高,但是释放出来的原油库存总量已经下降!欧佩克相关国家也在进一步削减原油产量,用以提振全球原油市场价格!

通过以上两件事来看,国际原油价格在3月中下旬期间很有可能会再次迎来上涨!按照10个工作调整一次的汽柴油价格调整周期进行预测,预计在3月下旬启动的新一轮汽柴油价格调整中,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上涨的概率很大!预计3月底、4月初油价有较大概率迎来上涨!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能够做好心理准备,多多收藏地方加油站制定的油品促销活动!提前做好油品储备,应对油价上涨带来的春耕农机作业成本增加的问题!

除了关于油价调整的相关情况之外,随着4月份的正式开始,全国各地春耕将全面展开!国家针对粮食产业也制定了诸多利好政策,粮补、粮价方面迎来了一系列重要调整!从政策消息来看,今年粮补、粮价迎来上涨已经成为定局!

政策1:在国家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国家明确提出将在今年正式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这充分表明,在2023年粮食总产量将迎来稳步增长!入市粮食规模提高了,粮食市场交易总量也将呈现增长趋势!

政策2: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在今年国家将全面建立农民种粮挣钱得利机制!不仅要让农民种粮有收益,更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润!所以今年国家针对粮食购销方面有很大概率加大调控力度,粮价行情与去年相比有很大概率迎来上涨!

政策3:在今年国家也将稳步完善玉米、大豆等主粮作物生产者补贴!并且鼓励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试点等等!现在吉林、黑龙江等地已经发布了类似政策,今年农民种地补贴或将迎来较大幅度上涨!

综合以上3大政策来看,在2023年国家针对粮补、粮价方面已经提出新方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2023年,老道坚信有国家各项利好政策的扶持,咱农民的种地收益一定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在这里,老道也恳请大家一起行动,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一起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扶持政策点个赞。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机制拟定

法律分析: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准备金。汽油、柴油销售数量是指缴纳义务人于相邻两个调价窗口期之间实际销售数量。 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确定。 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计算核定,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每次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书面告知征收机关。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缴纳地点为缴纳义务人注册登记地。

法律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风险准备金的征收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征收机关要加强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对逃避缴纳、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机关违反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风险准备金收入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选择: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2009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国务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早在2006年,国家就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并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零售基准价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开表述。

最新调整的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这一政策思路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实质上,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实践中,一直面临着尴尬局面。因为成品油供应体系存在着两个主体,一是民营企业,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后者在政府价格管控下,不能随意调整价格,而前者在供求变化和后者价格管控中,获取了利润空间。

“现在民营销售企业的利润空间相当大。”石化专家、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薇对记者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价偏高的情况下,民营加油站一吨能赚2000元左右。

如2008年11月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约50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价格出售,折合成人民币大概6000多元/吨,而地方炼油厂出厂的成品油价格4000多元/吨。按照2008年规定零售价格上下只能浮动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只能降价8%。而民营加油站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渠道降价,从中赚得丰厚利润。

“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上述专家称,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不管。

对此,调整方案也给出了相应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流通环节费用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价,市场稳定,民众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企业出售油价低多少不用政府操心的。”陈薇称,如果有了最高限价,加油站的利润空间将得到有效限制,不会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据悉,除了调整零售价格标准,成品油价格机制仍遵循2006年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机制。

虽然这种间接接轨的机制不变,但据了解,政策层面未来可能在调控区间上进行适当调整。

按2008年11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看,价格部门核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低硫轻质原油的一种,是美国石油工业的基准原油,已成为世界各地原油产品的重要定价基准之一)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别按照另外一套方法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

具体核算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按2004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5%左右),来确定成品油价格。其中,18~50美元之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50美元以上开始扣减加工环节利润,每上涨1美元扣减1%的利润率,到55美元减为零,55~65美元为零利润。

据悉,调整中的方案还提出,拟将50美元这个临界点调高到80美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为此,相关配套措施也是调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据悉,如果按上述机制调整,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都将发挥“配合”作用。 尽管从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场灵活性,但该调整思路仍属于局部性调整,市场化改革方向还是长期目标。

“中国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走的是渐进性道路。”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牛犁对记者分析,虽然能源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按照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但改革路径仍是循序渐进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观点的专家认为,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不能完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

“一方面,国家没有石油储备;另一方面,税收比例太小。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调控价格。”陈薇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开,可能会失控。

除此之外,在现有石油管理的垄断体制下,政府放开价格管制,将可能出现垄断企业联手抬价。这也是学者们担心的问题。

因此,能源价格改革尤其是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最重要的前提是,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条件,有足够的市场主体,才能产生合理的竞争价格。

“在没有放开市场主体管制情况下,只调整零售价格基准,是否会导致挤压现有民营企业竞争空间?”上述业内人士分析,在2008年价格机制下,民营经营企业还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如果中石化和中石油企业能够在“最高零售价”下自主选择降价空间,势必会对民营销售企业产生竞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