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出让金价格表_广西土地出让金价格表最新
1.广西全州县医疗保险
2.郑州打响“第一枪”,超60个城市出台松绑楼市政策
3.国家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赔偿的?
4.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是个人所得税还是经营性税收?
广西全州县医疗保险
新农合制度是针对近几年,城镇居民和健康水平的差距关心广大农村居民正在扩大,支付医疗保健支出水平以及相对缺乏的农村矛盾的能力日益突出,并引进一项新举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降低医疗费用的农民负担,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的现象,增强抗风险的农民间接地增加农民的能力,收入,稳定农村的重要举措经济
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映了党和国家的农村工作,广大农民生活护理的重要性,对推动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我们建议如下:
1.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达到更广泛的受众,让农民充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的优势参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根据2004年的经验,适当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不透支,起付线,报销中适当增加,具体取决于下来适当放宽定点医疗机构,让农民在新型合作医疗享受更多的优惠乡的位置,更方便就医。个人缴费
3.部分资金,尽快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参加维持生计,由区或乡镇提供资金,使农村低保分享新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带来好处。
4.措施乡镇企业职工尽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报销程序报销。在乡镇企业户为单位第一村,可以处理医疗证书,然后募集资金,以乡镇企业,其中清算交收站或镇中心,由乡镇企业结算站或镇结算中心报销员工个人,不再适用工个人医疗证明。建议建立乡镇企业在农村定居站或结算中心的企业,并制定统一的标准报销,报销的乡镇企业参与人员的医疗费用。
5.对于后者农村城市化的农民转市民的过程中,所提出的相关文件将住在北京,参加了从农民的土地出让金,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北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六,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队伍建设。建议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该区确定的特殊干燥制剂的性质,同时增加政策的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业人士去做。
7,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其安全。为确保专项提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导的,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审计制度的地区;逐渐独立基金支付,有效分开,封闭运行,确保基金的安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
8.简化报销办法,缩短报销周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9.着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制度。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完善县,乡,村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发展和完善的诊断和治疗程序,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监管,进一步降低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乡镇卫生院农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的实施和其他费用应适当列入报销范围,要进行良好的健康农民努力改善医疗卫生网络在农村地区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10.特困人员,农村医疗救助。建议按照“暂行办法医疗救助北京农村贫困人口”(见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尽快。①基本的农村低保对象缩小手术,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降低总体费用病床50%。②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区乡部分解决。③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人员患急性疾病患者,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可申请临时救济。需要出资实施④医疗补助资金,可以取多种方式来解决社会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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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打响“第一枪”,超60个城市出台松绑楼市政策
最近,全国多地出台楼市松绑政策。
3月23日,哈尔滨取消了实施近4年的区域性“限售”政策;青岛近期也调整了远郊区限售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超60个城市出台松绑楼市政策。在“房住不炒”的大前提下,各地楼市调控政策也越发趋向灵活。
在这轮楼市政策“松绑”动作中,走在全国最前列的则是河南省会郑州市。
3月1日,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包含19条有关房地产的新政策,被称为郑州楼市新政19条。
放宽限购、取消“认房又认贷”、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郑州由此成为今年全国首个全面放松限购限贷的城市,被推到聚光灯前。
郑州打响“第一枪”
“就目前全国楼市政策来讲,郑州新政力度是比较大的”,北京师范大学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宋向清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郑州不但放松了限购限贷,更重要的是给了市场更多的想象空间。
具体政策层面,郑州率先放松了限购政策,规定子女和近亲属在郑州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还明确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这意味着,以家庭为单位,本市户口可买第三套,单身可买第二套,外市户口也可买第二套,这实际上是取消了限购的规定;而针对改善型需求取消“认房又认贷”,则放松了限贷的标准。
此次郑州19条楼市新规,还明确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同时还宣布,将集中利用3年时间,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确保2024年群众回迁安置全部完成。
舆论指出,下调保证金、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开发商拿地成本,减轻资金压力,提振开发商信心;重提货币化安置,可以释放一批需求,有利于商品房市场去库存。
宋向清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郑州楼市新政出台之后,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据他观察,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量都比以前有所增多。宋向清说,“核心区、中心区反响较大,交易量增长较快,市郊或者远郊区县变化相对不太明显”。
多家机构数据显示,郑州新政出台后,市场确实有所活跃,成交上也有积极表现。诸葛找房数据显示,政策发布后2周,郑州新房共成交2819套,较前两周上升4.3%;郑州二手房共成交1795套,较前两周上升10.9%。
值得注意的是,郑州是全国除北京外,又一座严格执行高差额税的城市。即非满五唯一的住宅,交易时差额税按差额的20%征收。高昂的差额税之下,郑州二手房市场活跃度一直不高。
不过,郑州新政发布不久,二手房税费政策便出现调整。郑东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已开始执行新政,个人转让住房时,无法提供完整房屋原值、有关合理费用凭证的,按核税价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相当于取消了执行7年的20%差额税,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自然是重大利好。多位当地房产中介称,3月新政出台后,房地产市场转热,成交量已有所上涨,但房价还算稳定。
“大涨七成”“开盘排号”“热起来了”,央视财经3月21日报道郑州楼市新政时如是说。
据报道,新政发布20天后,郑州楼市已经有明显回暖。在新房方面,新政发布后看房人数明显增多,尤其是核心热门区域增量明显,不少楼盘还没有开盘,但已经有很多人开始排号了。
二手房方面,央视财经的数据显示,与去年12月周均相比,3月前两周周均带看量提升38%,而成交增幅则更明显,提升70%。
在宋向清看来,郑州楼市新政还处于不断发酵的初期。他认为,未来1-3个月,是一个重要的观察窗口期。
“最理想的状态是成交量上涨了,大家的情绪释放,对经济发展的预期提升,但商品房的价格没有出现剧烈上涨、暴涨现象。”宋向清说。
楼市“松绑”背后
事实上,在出台楼市新政前,郑州楼市持续疲软,房价已连跌4年。
郑州楼市在2016年7-9月发展势头迅猛,但仅持续3个月就开始下行。郊区限购、严格限贷、高昂首套利率等高压调控,使郑州楼市自2017年下半年至今一直处于疲软态势。
而过去的一年,由于洪水、疫情以及房地产行业自身原因,在郑州有超过40多个楼盘宣布延期交付,更有不少的房企陷入困境,河南本土房企建业地产甚至还向发出求助信。
易居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21年1月份郑州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2228套,环比下跌36%,同比下跌44%;诸葛找房的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1月郑州新房成交6686套,较12月环比下降30.7%。
外界分析,这很可能是此次郑州楼市新政出台的重要原因。
宋向清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去年经历洪水灾害和重大疫情,郑州楼市进入了冰点,整个楼市弥漫着悲观情绪,且在持续发酵。他表示,如果房地产领域的这种情绪蔓延到其他行业,对整个经济发展,对于增强信心,提升经济发展的预期是不利的。
而从供需关系的角度来看,郑州楼市供大于求,去库存压力很大。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郑州全市(含下辖县市)住宅用地成交面积2.2亿平方米,同期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7亿平方米,土地存量大,去库存压力较大。近几年,郑州推动的城中村改造规模大,这部分的存量亦较为突出。
宋向清说,楼市新政出台以前,郑州供大于求这种现象持续存在,很多的楼盘销售比较困难,虽然有一些促销、打折、降价政策,但多重因素下整个楼市需求没有释放出来,很多的楼盘销售并不是很顺畅。
我爱我家集团原副总裁、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几年郑州新房的供应量偏大,虽然也有很多产业和人口迁入,但是市场需求不振,如果不做一些调整和放松的话,对于房地产行业压力可能会比较大。
宋向清认为,新政出台之后,需求得到释放,尤其是信贷政策的灵活放开,为需求提供了更多的增长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大量闲置的楼盘得以消化,楼市供求关系会更加趋于平衡,楼市的这种积极面会进一步放大。
在2月15日召开的郑州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上,代何雄对郑州房地产业做了分析判断:“以前郑州每年人口净流入40万,住房需求非常旺盛。仅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两项,差不多就能把郑州商品房存量消化掉。”
楼市新政的实施,无疑一定程度上可以把上述需求释放出来。
今年全国两会,院工作报告提到楼市时,在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同时,增加了“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这一表述。
这让很多城市开始积极尝试调整楼市调控政策。分析认为,库存高企、供大于求,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的郑州,走在全国前列出台较大力度的宽松性楼市政策,也在情理之中。
哈尔滨的情况与郑州相似。自2021年下半年至今,哈尔滨楼市下行明显,叠加数次疫情反复影响,市场成交量一直探底,购房者保持观望态度。所以,与郑州一样,也率先出台了稳定楼市的政策。
哈尔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实施近4年的区域性“限售”政策,主要目的是方便市民交易,刺激市场活跃度,也有利于促进改善性、刚性需求的释放。
改变正在发生
除郑州、哈尔滨之外,多地楼市调控政策也越发趋向放开,差别只是“松绑”的程度不同。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开年以来,全国有超60个城市松绑楼市政策,涉及放松限购限贷、降低首付比例、下调房贷统计利率、放松限售限价等。
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在房贷利率方面有所下调;哈尔滨、青岛、南昌、宁波等城市在限购、限贷方面有所放松;重庆、福州、温州、赣州、佛山、宁波、南宁、北海、防城港、驻马店、唐山、菏泽等城市在首付比例方面有所降低。
3月19日广西防城港、北海、南宁同时宣布降首付,南宁二套房商贷降至30%,防城港与北海,首套首付降至20%。一天三个城市同时降首付,足见当地松绑楼市动作之迫切。
中央层面,多部委也密集表态释放积极信号。
院金融委称,要及时研究和提出有力有效的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应对方案。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召开会议,对房地产发展作出安排,通过权威媒体表态支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财政部也明确表示,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中原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国超60个城市发布了各种稳楼市的政策超过70次,叠加部委发布的政策更是已经接近100次。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中央对地方楼市松绑政策的容忍度有所提高,政策放松的空间正在扩大是受访专家的广泛共识。
以郑州楼市新政为例,胡景晖表示,郑州楼市新政出台之后,没有像前两年有些政策那样出现“一日游”的情况,而且央视还进行了报道,可以看作是房地产市场“吹暖风”的一个积极信号。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放松将使得购房者认购的门槛降低、机会增加,客观上释放了积极信号。
在胡景晖看来,各地楼市“松绑”是一个趋势。但他认为,市场的观望情绪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不会有马上立竿见影效果。“得到市场普遍的响应,估计还需要两三个月”,他说。
全面放松限购限贷,郑州打响了“第一枪”。在宋向清看来,郑州楼市新政是全国楼市由冷向暖转换的一个信号,但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回暖,现在还不能下确切的结论。但可以确定的是,改变正在发生。
(原题:《郑州打响“第一枪”,多地松绑楼市背后》)
国家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
(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
(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5)上述有关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扩展资料:
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
1、重点安排
(1)枯竭型城市。
(2)独立工矿区。
(3)三线企业集中地区。
(4)将中国央企在内的国企棚户区纳入规划。
2、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
(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2)市、县人民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
(3)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
3、改进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1)配套设施应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安置住房小区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安置住房小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具体配建项目和建设标准,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并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具体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是个人所得税还是经营性税收?
按照下面这个通知时可以抵扣的,但还要看你所在的地区的地方性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并且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利息,凭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本条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收取、退还和有关管理工作。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81号)要求,按规定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专户,为缴纳纳税保证金的纳税人建立档案,加强对纳税保证金信息的集、比对、审核;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纳税保证金的征收、退还政策及程序;认真做好纳税保证金退还事宜,符合条件的确保及时办理。?
七、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宣传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一是要持续、广泛地宣传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纳税人和征收人员如何缴纳住房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辅导;二是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协税护税作用,促使其协助纳税人准确计算税款;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得的减免税条件和审批程序,明确纳税人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做好涉税资料审查鉴定工作;四是对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个人住房得,要及时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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